编者按:今年以来,我市境内发生了多起强揽工程、阻扰重点项目施工建设,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等非法聚集闹事事件和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这些案(事)件当事人惯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等手法和伎俩,采取封门堵路、阻塞交通,设置灵堂、摆放花圈,损坏公私财物、殴打他人,围堵党政机关、谩骂咬伤执法民警、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极端行为过度维权,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以此要挟政府或其他机构、法人,以期满足私欲,企图达到不当目的。今年以来,仅汉滨区境内就发生规模以上群体性治安问题20件,这种风气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注。为此,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出重拳、下决心进行整治,打击处理26人,坚决严刹了这股歪风邪气,有力维护安康对外形象。现将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依法果断处置多起缠访闹事案件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刊发全市,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借鉴学习。
经验交流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依法果断处置多起缠访闹事案件
今年以来,我市汉滨区境内发生多起缠访闹事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此,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高度重视,对数起群体性治安问题、闹事缠访事件妥善处置、迅速平息,快速反应,勇于担责,适时出击,按照相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依法果断处置、重拳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网上网下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一、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争取支持。每起重大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主要领导都在第一时间向市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领导报告,详细汇报事发缘由、处置措施等,争取支持,取得指示。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底气足,对问题的解决充满了必胜的信念和坚强的决心。同时,基层相关组织也积极工作和密切配合,给予了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支持。
二、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每当事件、案件发生后,汉滨分局均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按照《应急处突工作预案》,集结警力,组织强大警力阵容,采取内紧外松、严密防范、以防万一的工作措施,确保了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处置工作组的领导和分局各个执勤组的领导始终身处一线,靠前指挥,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变化,随时采取应对措施,紧紧掌握工作主动权,紧紧把握策略和机会,有效把控工作节奏,赢得了处置先机,为稳妥处置奠定了基础。
三、第一时间正确应对、措施得当。在处置当中,汉滨分局从瓮安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使社会矛盾和不和谐因素的消除上,放在“不发展、不恶化、不裂变、不激化”上,始终保持克制和冷静,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积极引导当事人朝着法律的轨道上行进,从而寻求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努力使争端得到最终解决。同时,根据事情性质、事态发展,对无理取闹、非法上访、挑头闹事的,汉滨公安机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果断出手、依法打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教育作用和惩戒警示效应。
四、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态度诚恳。在事情调停、处置当中,汉滨公安表现出解决问题的最大诚意。在遇到种种挑衅和复杂情况时,始终不冲动、不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总是耐心说服,悉心劝导,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做到了态度诚恳,有礼有节。有效避免了因处置不当而授人以柄,这为最终达成协议或问题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公安机关确实一时解决不了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或报告政府出面解决,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停分止争。
五、第一时间正面引导,主动发声。事情发生后,往往是谣言四起,特别是网络媒体、微信微博自媒体兴起,更是众说纷纭,极少数人心怀不轨搅局、推波助澜,企图唯恐天下不乱已达私利。为此,汉滨公安机关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力,积极争取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支持,让新闻媒体还原真相,传达事实,澄清是非,消除影响,避免了以讹传讹,谬论流传。同时,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特别是通过汉滨分局“双微”平台发声,通过网上舆情导控,注重占领现实社会和网上虚拟社会两个阵地,积极引导舆情朝着有利、有节、理性、正确、法治的方向发展,争取到了网友和公众支持,迅速把负面情绪转化为正能量,化解了舆情危机,为平息事端创造了有了条件。
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处置缠访闹事案件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已于近日将典型案例通报社会,以此来引起社会各有关方面警觉和重视,唤醒社会公众良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和谐。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广大公民在遭遇不法侵害、不公正对待时,一定要依法维权,通过合理渠道、正常途径、正确的方式表达诉求。同时也郑重告诫一切违反公序良俗,任何超越道德底线和法律范畴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希望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悬崖勒马,遵纪守法,依法行事,对不听劝告,恣意妄为的,安康公安机关必将重拳打击,严惩不贷。
案例1、2015年2月2日23时许,赵某刚(男,现年35岁,汉滨区新城办人)、依某玄等人以未给自己打招呼就在汉滨区白庙村的汉江河边拉沙石土混合料为由,将邹某等人开的5辆大货车挡住,并将5辆大货车的车玻璃砸毁,对多名司机进行殴打,造成其中3人不同程度受伤。案件发生后,汉滨分局城郊派出所积极展开调查,但由于案发时天黑且无证人,给案件侦破造成一定难度。公安机关始终不放弃对案件的查处,终于
案例2、2015年2月2日,倪某某在安康市中心医院做剖腹产手术产下一男婴,后于
案例3、2015年4月2日,章某(女,28岁)及其亲属以安康市中医院妇产科对其儿子出生后11天死亡一事负有责任为由在该院住院部5楼医护办大吵大闹,辱骂医生,并将护士站椅子及其物品推到在地,致使中医院产科病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城郊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将章某及相关亲属强行带回派出所。依法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章某怀孕,不予执行)。
案例4、2015年春节后,刘某盛一家在中铁七局阳安二线包湾村隧道进口弃渣场已经租用过且在正常使用的弃渣场范围“修建”了一个井圈,并在现场强行阻拦运输车辆,要求解决井的问题。经过多方工作人员的调解及调查后,发现此“水井”是在用地预公告后抢修的。
案例5、2015年6月29日凌晨5时许,五里镇龙头村李某琼夫妇在安康市人民医院顺产生下一男婴,所生男婴病危被送往安康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许死亡。
案例6、2015年6月以来,建民办张湾村村民张某华、张某生、张某安、张某胜、张某飞、张某水等人以自己是失地农民,要干工程为由,纠集部分村民,于
案例7、2015年7月1日17时许,尹某(男、1999年9月出生,早阳镇两河村人、现租住在丁子后街)在白庙村河边游泳时不幸溺亡。2日6时许,死者家属约20余人将装尸体的冰棺、花圈摆放在汉滨区河道管理处大门口,以此讨要所谓的“说法”,并将此人行道堵塞。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安抚,宣传相关法律,郑重告诫其行为违法,要求其尽快将冰棺、花圈自行搬离。但死者家属不仅不听劝解,反而抢夺并摔坏处警民警的执法取证仪,将处警民警胳膊咬伤,反复纠缠长达6个多小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汉滨公安机关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艾某会(女,38岁)、张某翠(女,35岁)行政拘留15日。
案例8、建民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全市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市政府2015年公开向社会承诺的重点项目。
案例9、2015年6月25日,汉滨区江北沁园小区发生一起砸车伤人案件,案件发生后,汉滨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经查,伤者李某记于2008年将两辆教练车挂靠在王某娥的运通驾校,2015年与运通驾校解除合作关系,但其挂靠在运通驾校名下未通过考试的学员遗留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期间,王某娥与李某记多次协商未果。
汉滨分局已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件,同时采取措施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永的抓捕工作。在本案正常办理期间,伤者李某记的家属分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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