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集中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百姓餐桌安全。2014年1月14日至17日,安康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取得显著战果。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用警力3960余人次、车辆1700余台次、检查超市390家、饭店670家、农贸市场78家、药店45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20家,检查中共发现涉及食品药品案件线索38起,立案查处2起、刑事拘留3人,移送食品药品行政机关处罚36起。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市局治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务必重拳出击,取得实效,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为认真贯彻杨尚伟局长指示精神,2014年1月13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公安局雷绍明副局长在会上对全市集中统一清查行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方案》,决定1月14日开始至17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各县分局按照市局要求迅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清查行动。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为确保清查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结合安康辖区实际,专门确定了清查重点。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集贸市场、畜禽交易市场和屠宰场所的清理检查;二是对城郊结合部的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市场、小摊贩及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从中发现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线索,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三是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蔬菜类、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品、民俗特产食品的清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四是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处理渠道排查,严厉打击“地沟油”犯罪。同时,要求各县分局在此次行动中要以治安、巡警、派出所民警为主体,加强与食品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下决心在清查中查处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收缴一批假冒假劣食品药品,彻底清除有毒有害食品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现实危害,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三、全面清查,重拳打击。1月14日上午8时,全市公安机关联合工商、卫生、质监、食药监等行政部门按照清查方案,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加工点、小作坊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1月16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蔡蓬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李宏团带领市局治安支队干警会同市食安、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安康城区对部分超市、药店、酒店及肉制品摊点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在新城办校场社区检查时,现场查获两个肉制品加工黑作坊。石泉县公安局会同县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工商、畜牧兽医等部门在清查中,捣毁一生产销售“毒豆腐”黑窝点,现场查获成品“毒豆腐”500余公斤、工业用火碱(化学名氢氧化钠)17公斤、氯化镁60公斤、内酯(消泡剂)2公斤、刑事拘留2人。白河县公安局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工商、畜牧兽医等部门在集中清查,迅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羊排”案,现场缴获病死仔猪肋骨0.3吨,涉案总价值达4.5万元,刑事拘留1人。宁陕、岚皋、汉阴、紫阳、平利及旬阳县公安局在集中清查中,共发现涉及食品药品案件线索36起,移送食品药品行政机关处罚36起。
通过集中统一清查行,有效的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确保让广大群众能够快乐和谐地消费,为春节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