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安康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1229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青主持召开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康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即将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该《实施意见》基本沿用了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的框架结构,共7大块38条,主要阐述了全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是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政权安全机制,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具体包括完善“政治安全、首责必担”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情报工作机制、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来安外国人管理机制、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6条措施意见。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具体包括强化社会治安管理防控、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街面警务、社区警务、农村警务建设、完善实战指挥处置机制、加强区域警务合作、提高社会治安治理信息化水平7条措施意见。三是深化公安行政服务管理改革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举措具体包括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进人口服务管理、改进出入境管理、改进交通安全管理、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等7条措施意见。四是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确保公安执法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具体包括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责任制、完善人权保障制度等4条措施意见。五是改革公安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具体包括理顺领导管理体制、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健全警务保障体制、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立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等7条措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公安改革过程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发力、综合施策,密切协作配合才能有序推进。一是完善与中省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维稳工作制度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外国人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民政、外事、教育、统战、宗教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市网信办牵头的全市网络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强化网络舆情联动导控;协调编制部门成立县区公安机关反恐工作机构。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打防管控。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迅速启动新一轮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将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实行寄递、物流、网购等新业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单位的信息资源交流交换和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全市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健全市直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机构。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动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城乡消防规划修编与落实,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协调保险公司在县城、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人口较多的乡镇设立理赔点,健全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四是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公、检、法三家联系协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审判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协作配合。出台《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五是推进公安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省要求,实行地方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一般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申请增加公安专项编制,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加大公安机关特殊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力度;完善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强公安机关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设经费保障;落实民警各类津补贴等相关政策;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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