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31日,公安部主页执法规范化建设专栏和公安部法制局主页以《法治公安引领 改革创新驱动 陕西安康市公安局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为题,向全国推介安康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现全文转载如下:
法治公安引领 改革创新驱动
陕西安康市公安局倾力打造
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今年以来,安康市公安局立足荣获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新起点,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指向,以公安改革为驱动,深入推进“六化进程”,努力实现“六个新”,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一、全面推进执法管理精细化
(一)加快案审机制改革。市局协调编办部门解决公安法制部门职级待遇、机构编制等问题,在各县分局增设副科级案审中队11个,新增案审民警37人,并把“两统一”工作纳入全市公安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两统一机制运行以来,全市批捕率和起诉率均达90%以上,执法质量大幅提升。
(二)稳步推进案管中心建设。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汉阴、紫阳、岚皋3个县局率先试点成立了案管中心,完成了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备和工作规则的制定。汉阴召开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会,提出了“执法运行、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追究”五大体系推进监督管理纵深发展。目前,全市除110以外警情受立案网上登记率达到100%。
(三)试行执法办案“双向积分”机制。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平台嵌入双向积分管理模块,对办案质量和数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等进行双向自动同步积分,把评定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励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四)创新法制员管理。探索在法制大队下设巡驻法制中队,统一向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法制员;严格法制员准入,任命为所驻单位副职,纳入后备干部,形成了所队“一把手抓全盘、教导员抓队伍、法制员抓执法”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县公安机关均组建了法律顾问团和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法制、纪检、督察等执法监督部门与主要执法办案部门权责统一的错案预防机制,构建立体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二、全面推进执法流程信息化
(一)立足硬件革新,规范执法场所管理。全市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完成升级改造或二次升级,广泛配备高清智能审讯系统和人身信息采集设备。全市执法办案中心与所队办案区之间实现了联网监督和实时参审,各县分局将办案区审讯视频全部接入办案中心研判平台;建立专门的物证管理机构,优化升级物证芯片管理模式;探索执法案卷集中管理模式,建立了档案查询网络体系。
(二)立足科学管理,促进办案场所常态应用。探索在法制部门开通办案场所监控巡查终端,推行办案区音视频资料分级管理,实现法制民警对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实时调取巡阅。市县分局法制部门每月从执法办案系统随机抽取案件,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检查“四个一律”落实情况;讯问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用率100%。
(三)立足科技强警,深化执法信息化。推广使用新一代执法记录仪和高清移动警务通,全市一线执法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率和音视频资料储存率达100%。市局拟建在全市执法音视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监督,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进入立项审批阶段。
三、全面推进执法警务公开化
(一)推广“民生警务平台”。各县分局建立了“网上公安局”,开通“网上服务热线”,设置案件查询系统,推行网上办事和执法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申请、受理、监督等服务。
(二)推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市局下发了《推行说理式法律文书的通知》,明确法律文书说理的范围和要求,采取示范单位试点、业务骨干培训、个案监督考评、说理功能拓展等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
(三)改进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了《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
四、全面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
(一)建立领导学法常态化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任前法律考试机制,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在每周一例会和局党委会议上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学习,每月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不少于1小时,并分4批对全市48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专题轮训。
(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实战化训练推动年”活动,开展执法警种实战模拟训练,组织开展了《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专题培训讲座,落实民警旁听庭审和典型案例剖析制度,民警学法参培率、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开展执法培训260余场次,剖析典型案例78篇,旁听庭审138场次。
(三)强化执法资格考试结果应用。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分别给予嘉奖和荣立个人三等功,纳入公安机关执法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五、全面推进执法行为标准化
(一)实行公民诉求事项受理凭证制度。出台了《公民诉求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定》,规范公民诉求事项的受理、监督和责任追究,有效杜绝了执法不作为和慢作为。
(二)统一执法标准体系。制定了《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等;建立了《网上办案十个严禁》、《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民警出庭作证工作规范》等执法制度;完善了现场勘查、刑事案件取证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
(三)制定权责清单。按照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行政权力328项、行政审批权64项。制作权责运行流程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