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载杨尚伟同志“破小案暖民心”理论文章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人民公安报》刊载杨尚伟同志“破小案暖民心”理论文章

 

87日,《人民公安报》《强警论坛》栏目以《“破小案,暖民心”的四个关键点》为题,刊载了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理论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

 

“破小案,暖民心”的四个关键点

 

“‘破案是逗号,追赃是句号’,各级公安机关要秉持‘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破案零容忍、追赃零懈怠,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原则,把‘四重’作为惠民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破案打击和追赃挽损‘两手抓、两手硬’,打通执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强警论坛       

杨尚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公安机关而言,在新形势下筑牢平安根基,就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创新,确立“四小、四大、四重、四用”为核心的“四个四”推进措施,把“破小案,暖民心”活动引向深入,形成“以专业打职业、以体系打流窜、以秘密打隐蔽”的打击犯罪新机制,破解“小案多、破案少、追赃难、挽损少”难题,实现“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目标。

把“立小案、勘小案、破小案、防小案”作为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

小案连着民心,影响社会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民意引领,民生至上”理念,坚持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平台深度进行信息碰撞、轨迹追踪、案件串并,推动“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由案到案”多元化侦查方式的转变,实现打击规模效应。

坚持立小案。立案是破案的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侵财立案标准,为刑事立案提供法律依据。

坚持勘小案。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前提。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现场勘查必勘、信息必采、信息必录、信息必比的“一长四必”要求,坚持配备现场勘查设备器材,加大现场勘查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现场勘查系统录入应用,使“现场勘查系统”与“执法办案系统”的关联率达到100%,为研判查询、比对串并及移送起诉奠定基础。

坚持破小案。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思想认识,提高“破小案”重视程度,用抓命案的态度、决心、措施和力度抓“小案”,在工作安排、警力部署等方面向“小案”倾斜。要解决所队分工协作的问题,坚持“五侦合一、所队捆绑”破案模式,大力推广“所侦所防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使派出所真正成为侦防战斗实体。要解决“按需上案”的问题,明确各部门在案件侦查中的职责,对一般案件,由主侦部门视情提出上案需求,相关部门及时接受、及时审批、积极协助,用制度和机制保障“按需上案”落地见效。

坚持防小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把防范工作置于先导性地位来抓,深化“五级巡防体系”、“五级联控平台”、“环安防控圈”建设应用,扎实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全力构建以“六网”、“三圈”、“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提升治安防控效能。

把“大整合、大侦查、大技术、大协作”作为技术性难关攻坚突破

为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小案”高发势头,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大数据应用为背景,坚持“科技支撑、信息制导”导向,把“四大”作为技术性难关攻坚突破,全力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达到“更多地破小案”目的。

实施大整合。实践中,公安机关主侦部门的信息资源有限,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信息搜集、信息研判等活动,而配侦部门管理资源,但没有破案任务,难以将资源转化为战斗力。基于此,要建立配侦部门“简政放权”协作机制,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服务门槛,增加基层授权级别和数量,将权限向实战部门倾斜,协助主侦部门生产更多的“产品”。

实施大侦查。按照“1+X”侦查模式,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全警作战工作平台,建立刑侦部门主导、成员单位合署办公或网上推送协作的多警种、多资源信息研判全警作战机制,因地制宜建立“4+N”联破运行机制,明确全警作战工作平台各警种人员的工作职责、合成作战范围、操作流程,实行双向考核。

实施大技术。各级公安机关的“四大技术”是助力破案的“四驾马车”。要盯牢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瞄准科技信息的前沿阵地,加强侦查技术手段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打击能力。要紧紧依托全警作战平台,由“四大技术”业务部门在平台内搭建工位,集中办公,把“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的要求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发挥配侦部门的作用和优势。

实施大协作。在内部协作上,要强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之间的24小时请求服务,市级公安机关专业技术部门要做好夜间数据调取服务,为基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外部协作上,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反恐防恐工作和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为突破口,完善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无缝对接,真正形成打击防范合力。

把“重破案、重追赃、重退赔、重返还”作为惠民工程紧抓不放

“破案是逗号,追赃是句号”,各级公安机关要秉持“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破案零容忍、追赃零懈怠,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原则,把“四重”作为惠民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破案打击和追赃挽损“两手抓、两手硬”,打通执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坚持重破案。侦查办案是“破小案”的关键环节,也是“暖民心”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三个上升”为引领,在侦查办案中做到“出警要快、预警布控要快、挂失冻结要快、全面审讯深挖”的“三快一全”要求,提升侦查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实行“快速阻断、快速止付、快速侦破、快速返还,全面录入和全面宣传”的“四快两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群众损失。

坚持重追赃。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追赃挽损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标准,贯穿侵财案件侦办全过程。案前,要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案情,及时掌握治安形势新动态。案中,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配合退赃。案后,要协调法院等部门,加大法律援助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执行力度。

坚持重退赔。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跨区域犯罪比较突出和赃物易挥霍、易转移、易藏匿的特点,要在坚持快追赃、多渠道追赃的同时,加强对涉案人员的监护人及其近亲属的法律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退赔。对于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的侵财类案件,追赃金额要达到涉案总金额的90%以上。

坚持重返还。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赃物返还长效机制,把返还赃物作为办理侵财案件的重要环节。要主动作为,多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应当返还的涉案物品,办案部门要积极与物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尽量缩短鉴定、存放、发还时间。要采取集中发还、上门发还、辨认发还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把“用机制固化、用战法引领、用考核倒逼、用宣传鼓舞”作为长效机制常态保障

变“要我破小案”为“我要破小案”,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改革创新、多元互补策略,建立“破小案”奖惩激励工作机制,总结推出“355”信息研判工作法,把“四用”作为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将各级公安机关警力、物力、财力引导到“破小案”上来。

用机制引导。全面总结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破小案,暖民心”活动经验,建立公安机关“破小案”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对组织领导、如实立案、现场必勘、分析研判、分工协作、侦查破案、追赃挽损、激励奖惩做出详尽规定,使其成为推动和促进“破小案,暖民心”活动的“指挥棒”。

用战法引领。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信息研判,信息导侦”思想,充分运用现场勘查等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数据筛查、信息研判、落地侦查的一体化打击机制,全面开展深度研判、串并案件、防控指导、专案侦查等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网上破案比武竞赛以及经典案例、优秀技战法评比活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件侦查技战法。

用考核倒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尺,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把人均破案数、人均起诉数、人均返还赃物数作为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破小案”奖励办法,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用宣传鼓舞。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立体化、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破小案,暖民心”取得的成效,扩大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要大力宣传打击侵财犯罪的过硬举措,重点宣传一批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案例,大张旗鼓表彰一批破案追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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