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介安康打击“盗抢骗”犯罪十六条措施杨尚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914,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专刊》第93期,以《陕西省安康市公安机关推出“四小四大四重四用”新举措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为题,宣传推介了我局“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采取的十六条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

918,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在《专刊》上作出重要批示:“四小四大四重四用”十六条措施得到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办宣传推介,这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定贯彻落实“十六条措施”的信心,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使措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成为安康公安工作的亮点,确保“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专刊》内容,深入贯彻杨尚伟副主席的批示精神,切实推进“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向纵深发展。

 

打击“盗抢骗”犯罪

专项行动专刊

93

           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编    2016914

  

陕西省安康市公安机关

推出“四小四大四重四用”新举措深入

推进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部部署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安康市公安机关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破小案、暖民心”活动,针对“盗抢骗”犯罪打击治理中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聚焦打击质量和效果,不断向“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至8月,全市共破获“盗抢骗”案件1585起,同比上升20%;起诉“盗抢骗”案件犯罪嫌疑人229人,同比上升18.45%;起诉外地“盗抢骗”案件316起,同比上升14%;“盗抢骗”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5人,“重刑率”为14%,同比上升3.41%,阶段性地实现了 “三个上升”的目标,打击成效初显。

一、把“立小案、勘小案、破小案、防小案”作为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

行动中,安康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民意引领,民生至上”理念,坚持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平台深度进行信息碰撞、轨迹追踪、案件串并,推动“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由案到案”多元化侦查方式的转变,实现规模打击效应。一是坚持立小案。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凡是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坚持勘小案。按照 “一长四必”要求,坚持配备现场勘查设备器材,加大现场勘查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现场勘查系统录入应用,为研判查询、比对串并及移送起诉奠定基础。目前,已经建成技术分室78个,其中城区达到了全覆盖,选配技术分室民警235人。截至8月,“盗抢骗”案件现勘率达到96.4%,手印、足迹、生物检材提取率分别达到13.3%21.8%10.2%,物证利用率达到9.5%,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坚持破小案。以抓命案的态度、决心、措施、力度抓“小案”,在工作安排、警力部署等方面向小案倾斜。制定《“小案”按需上案工作规定》,明确各部门在案件侦查中的职责,用制度和机制保障“按需上案”落地见效。四是坚持防小案。把防范工作置于先导性地位来抓,深化“五级巡防体系”、“五级联控平台”、“环安防控圈”建设应用,扎实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全力构建以“六网”、“三圈”、“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提升治安防控效能。

二、把“大整合、大侦查、大技术、大协作”作为技术性难关攻坚突破

以大数据应用为背景,坚持“科技支撑、信息制导”导向,把“四大”作为技术性难关攻坚突破,全力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达到“更多地破小案”目的。一是实施大整合。建立配侦部门“简政放权”协作机制,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服务门槛,增加基层授权级别和数量,将权限向实战部门倾斜,协助主侦部门生产更多的“产品”。二是建立大侦查。建立刑侦部门主导、成员单位合署办公的多警种、多资源信息研判全警作战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合成作战范围、操作流程,初步形成大侦查格局。三是完善大技术。紧紧依托以刑专系统为主的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全警作战平台,由刑侦、技侦、网侦、视侦“四大技术”业务部门在平台内搭建工位,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发挥各警种的作用和优势。四是推进大协作。强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之间24小时请求服务,完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实现无缝对接,真正形成打击防范合力。

三、把“重办案、重追赃、重退赔、重返还”作为惠民工程紧抓不放

秉持“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原则,把“四重”作为惠民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破案打击和追赃挽损“两手抓、两手硬”。一是重办案。以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三个上升”为引领,在侦查办案中做到“出警要快、预警布控要快、挂失冻结要快、全面审讯深挖”的“三快一全”要求,提升侦查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重追赃。将追赃挽损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标准。案前,及时发现、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随身财物,及时查询和冻结犯罪嫌疑人银行卡等。案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配合退赃。案后,协调法院等部门,加大法律援助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执行力度。三是重退赔。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跨区域犯罪比较突出和赃物易挥霍、易转移、易藏匿的特点,在坚持快追赃、多渠道追赃的同时,加强对涉案人员的监护人及其近亲属的法律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退赔。四是重返还。建立赃物返还长效机制,把返还赃物作为办理侵财案件的重要环节。对应当返还的涉案物品,办案部门积极与物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尽量缩短鉴定、存放、发还时间。采取集中发还、上门发还、辨认发还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四、把“用机制固化、用战法引领、用考核激励、用宣传鼓舞”作为长效机制常态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互补策略,建立“破小案”奖惩激励工作机制,总结信息研判工作法,充分利用考核促进各级公安机关将警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破小案”上来。一是用机制固化。建立“破小案”工作机制,对组织领导、如实立案、现场必勘、分析研判、分工协作、侦查破案、追赃挽损、激励奖惩做出详尽规定,固化方法、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用战法引领。牢固树立“信息研判,信息导侦”思维,充分运用现场勘查等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数据筛查、信息研判、落地侦查的一体化打击机制,全面开展深度研判、串并案件、防控指导、专案侦查等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网上破案比武竞赛以及经典案例、优秀技战法评比活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件侦查技战法。三是用考核激励。制定破小案奖励办法,把人均破案数、人均起诉数、人均返还赃物数作为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用宣传鼓舞。把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立体化、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破小案,暖民心”取得的成效,表彰先进典型,鼓舞士气、震摄犯罪、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

 

 报:声琨同志,部党委成员。 

 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公诉厅;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刑五庭、研究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共印400份,存档3份) 

审批:杨                                       核稿:王                                 编校: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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