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复转军人接收安置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825日,省复转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接收安置退伍军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双退组发〔20166号),对完成2015年度全省退伍安置工作任务突出的19个安置系统先进单位、29个先进接收安置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市公安局被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评为复转军人接收安置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国防意识,牢固树立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军队建设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置政策,在编制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深挖内部潜力,积极探索和创新退伍军人和军转干部安置新路子,圆满完成了复转军人安置接收任务,得到了省复员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市公安局军转安置接收工作受到省上表彰,是市局党委科学决策和各级公安机关辛勤付出、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结出的硕果,彰显了公安机关广纳贤才、军警和谐的鱼水关系,成绩来之不易。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高度重视复转军人安置接收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开拓进取,认真落实复转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把更多优秀的复转军人吸纳到公安机关,为公安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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