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182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改善安康城市大气环境、减少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的宣传《条例》,营造广大群众支持并自觉遵守《条例》的社会氛围,市公安局制定了集中开展<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从元月一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111日上午9时,市政府在安康中心城区广场举办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汤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以及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平台,以专栏、专版、专题片等形式开展了宣传。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广场、社区、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开展教育宣传讲座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条例》中的具体内容。各县分局结合公安机关 “110”宣传日活动,在各县城区中心广场设立集中宣传点,并邀请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宣传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设立集中宣传点86个,发放《条例》9000余份、公开信16000余份,张贴公告5000余张,播放宣传片900余次,摆放展板150余幅,悬挂横幅60余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2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目前,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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