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丰副局长接待处理二起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330日下午,安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赴恒口示范区公安局下访了信访人韩某凤,对其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当面作出了明确答复,信访人表示满意。

韩某凤反映,2017720日,因琐事其与邻居韩某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接触并导致部分财物受损。报警后,大同派出所经调查后对双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信访人对大同派出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周丰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当场告知信访人申诉的途径,信访人表示信服。

同日,周丰副局长还研究处理了李某某信访事项。信访人李某某反映,2013626日,其号牌为陕AYQ558的小型越野轿车在岚皋县城关镇蓝天大酒店被人拿走,报案后岚皋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决定,李某某不服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周丰副局长认真研究了信访人的诉求,听取了办案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和接访的相关同志交换意见后做出了处理意见,引导信访人按照法定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周丰副局长强调,公安信访问题不仅是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也是对我们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队伍管理和存在问题的客观反映。全国“两会”刚刚结束,我们有的部门和单位对群众信访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这是我们要坚决防止的问题。我们必须把工作做在平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从执法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恒口分局主要领导,办案单位负责人及市公安局信访、法制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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