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力度大成效显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市秦岭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以“利剑行动”为抓手,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严厉打击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刑事拘留35人,取保候审17人,治安拘留10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局党委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党委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扩大会议等时机,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多次听取公安机关履行环保职责情况汇报,对做好环保工作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利剑行动“为主线的打击汉江流域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为主要内容的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把秦岭地区作为重中之重。市局成立了由杨尚伟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职责、任务、责任、部署、推进措施、时间进度、工作成效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县分局按照市局的决策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向前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打击。全市公安机关结合秦岭生态环境犯罪特点,主动出击,严打严治。一是突出森林保护,严厉打击盗伐林木违法犯罪。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对盗伐林木违法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密切联系林业部门,集中查处了一批盗伐林木案件。汉阴、石泉县公安局先后破获陈某平、周某武等人滥伐林木案。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秦岭地区滥伐林木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刑事拘留3人。是突出秦岭河道及山体环境保护,严厉打击整治滥挖滥采违法犯罪。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秦岭地区河道及山体安全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采石等滥挖滥采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宁陕县公安局成功破获皇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并于2018531日将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汉滨分局加强同河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强化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大中心城区水源地周边非法采砂问题打击整治,对沿线采砂厂全部予以取缔,快速查办李某涛、黄某义、尹某斌非法采砂案3起,刑事拘留8人;岚皋县公安局把打击非法采砂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破获了魏某斌、陈某慧为主的“砂霸”案件,打掉其幕后保护伞当地海事局局长唐某峰。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秦岭地区非法采砂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事拘留11人;办理非法占用林地案5起,抓获犯罪4人,刑事拘留4人,移送起诉2人。三是突出水质保护,严厉打击整治乱排污染物等违法犯罪。以“河长+警长制”为契机,将水质保护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保持严查、严处、严治态势。石泉、旬阳县公安局加大对非法捕捞、毒鱼、电鱼等突出问题的巡查摸排力度,先后破获李某海、程某平、刘某旺等人非法捕捞案;汉滨分局查处一起在汉江秦岭端沿线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有力维护了水生态环境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2人。四是突出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违法犯罪。针对秦岭区域非法狩猎、捕杀保护动物突出问题实际,利用设卡查堵、物建耳目、入户排查、与林业部门联勤联动等形式,及时发现涉案线索,取得显著成效。石泉县公安局破获费某根、李某义、费某溪等人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事拘留4人。今年以来,全市共侦办非法狩猎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引发森林火灾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治安拘留2人。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来访来信等方式,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主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配合,建立联合联动执法检查,提前介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固定犯罪证据;对行政部门移交的案件,不推诿,不扯皮,及时审查,及时受理,及时侦办,有效的提升了执法的威慑力。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把打击环境犯罪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县分局打击环境犯罪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以重点工作考核为抓手,对全市打击环境犯罪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排名。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并视情责令县分局主管领导和治安大队长到市局说明情况,有力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职责,以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主线,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以“零容忍”的决心,不断推进秦巴山区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安康的山更青,天更蓝、水更绿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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