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四督查组到我局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823日,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第四督查组组长、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潘国剑,带领市政务中心科长蔡方超、市税务局科长姚军、安康银监分局科长沈阳一行四人到我局,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锐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杨伦陪同检查。治安、刑警、国保、交警、消防、出入境、经侦、经文保、督察、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在督导检查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锐利代表市局党委,从“领导高度重视、出台830条措施、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建立八项机制”等五方面,向督查组汇报了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督查组详细查阅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核对工作资料,现场询问消防容缺审查等便民措施开展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肯定。检查组表示,市公安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有力,“五霸”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工作资料充实,台账建设完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结合检查情况,督查组提出了要督促个别县区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时挂牌、台账目录完善等三方面要求。

崔锐利副局长表示,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督查组三项要求,安排专人立即完善整改。要积极督促县分局,加强公章刻制备案及指导工作,确保所有县区实现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单位办事。要立即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挂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要迅速建立台账目录,规范台账管理,做到整齐划一。要加强对警种部门、基层县分局的督导检查,确保中省市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在基层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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