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良副局长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案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829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案工作会议,对我市在侦的汉滨“2018.2.2”寻衅滋事案、“2016.12.14”寻衅滋事案、“2017.8.4”寻衅滋事案、“2018.1.28”寻衅滋事、高新“2017.11.27”故意伤害案、岚皋“2018.2.28”强迫交易案等6起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友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汉滨、高新分局、岚皋县公安局主管局长、刑侦大队长、案件主办民警及市局扫黑办全体民警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案件主办人详细汇报了6起涉恶案件中涉及“保护伞”的基本情况、作用地位、主要犯罪事实以及打击处理情况。李友良副局长对案件侦办、处理结果和深挖“保护伞”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他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领导责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侦办力度,尤其是对“保护伞”的涉案情节要继续深挖发现,力争取得更大突破。三是收集固定证据。从恶势力团伙形成、演变过程中违法犯罪证据的收集固定,形成链条增强证据力。四是规范法律文书的表达。在《提请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上标明恶势力、恶势力集团及首要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情节等。五是规范统计战果。要紧紧围绕部、省要紧紧围绕中省明确的10类黑恶势力、12类重点罪名,以及市局确定的各县分局侧重打击重点,认真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战果统计工作,防止战果流失。

会议对市局研究制定的《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规范战果统计、强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了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补充完善。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印发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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