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机关第十二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委副书记周丰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发言。会议由支部书记穆晓黎主持,第十二党支部全体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冯新柱案件的简要案情,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了《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支部书记穆晓黎与支部委员、支队领导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支部每名党员分别对发言情况进行了的点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周丰副书记传达了市局党委“以案促改”学习交流会和民主生活会的会议精神,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深入分析了冯新柱案件实质,对如何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工作对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二是要深刻认识冯新柱案件的本质。冯新柱从一个普通的党员干部成长为副省级干部,由于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其本质原因在于理想信念缺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漠。三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要按照市局党委部署要求,对照“五个”重点,开展好对照检查和剖析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确保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四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将“以案促改”和实际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和促进工作落实,全力抓好各支队业务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