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周密部署发动、重拳打击整治、强化保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元至9月共破获涉恶案件97起,打掉涉恶团伙55个,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414人,移送起诉涉恶人员332人,破获涉及“保护伞”案件67人。专项斗争受到省委督导组充分肯定,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批示肯定。

一、“全动员”压实主责强力推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担任领导小组长主责主抓,今年先后组织专题党委会、推进会、视频调度会及指示批示共计31次,带领班子成员到汉滨、旬阳、石泉、宁陕一线所队督导督战12次。市县及时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夯实“一把手”责任,夯实“三长”“三包”责任,成立“扫黑办”,建设专业队伍,创新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二、“全覆盖”创新手段常态宣传。在网下,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进镇村社区、进机关单位、进厂矿企业、进行业场所、进重点领域、进中小学校活动。在网上,公布各级“扫黑办”热线电话和邮箱,公开全市各县区公安局长手机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和社交软件在线推送推送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已张贴扫黑除恶通告2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00余幅,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40余篇,利用微信、微博发布信息200余次,制作电视节目5期。《法制日报》、《陕西省人民广播电台》分别宣传报道我市扫黑除恶工作。

三、“全手段”精准出击狠打黑恶。坚持情报引领,在全省率先建成扫黑除恶重点关注人员数据库,共录入涉黑、涉恶重点关注人员动态管控信息286条,排查录入平台线索690条,办理省厅转办涉黑涉恶线索12条,并共从中办理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起。实施精准打击,深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汉滨“5.15”、“5.24”两起寻衅滋事案,共抓获涉案团伙成员56人,其中刑事拘留48人,逮捕41人,汉滨“1.28”寻衅滋事案、汉阴“1.2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10大典型案例。

四、“全链条”衔接联动延展深挖。全面无缝衔接,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法纪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与纪检监察机关打联手战,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严格一案三查,深挖“保护伞”;严密背景审查,核查两委换届候选人有前科、劣迹、涉恶人员143人并被取消资格;强化线索摸排移交,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及涉党涉公人员涉恶线索46条,依法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34人,打掉“保护伞”7人;彻查深挖“保护伞”,在侦办岚皋陈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办案民警历经艰辛,以案扩线,成功挖出隐藏较深的团伙幕后“保护伞”唐某某(紫阳县海事局局长);敢于刀刃向内,严查公安机关内部违法违纪问题,在侦办汉滨“2017.2.2”涉恶案件中,对涉嫌犯罪的高新、恒口分局2名消防员第一时间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五、“全流程”规范创建工作机制。统一台账档案。全市统一规范建立了以“决策部署、宣传发动、依法打击、审查深挖、党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督导检查、考核表彰”为主要内容的837项扫黑除恶工作基础台账。出台工作规范。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高危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工作机制》、《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机制》、《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机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强化司法机关内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等文件。创建绩效机制。建立落实扫黑除恶述职述责制度,各县(区)分局“一把手”每半年向市局党委作专项述职述责报告;启动落实战时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红黑字通报机制,及时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评选30名全市扫黑除恶“战时先锋”,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六、“全保障”强化专业力量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建设,牵头对宣传、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部门200余人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培训班。强化 “扫黑办”建设,市局“扫黑办”配强专职人员8名,加强制度建设、内务建设,高效完成好线索核查、督办督战、热线值守和信息综合等工作。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推进汉滨、旬阳两县扫黑除恶专业队达标建设,组建全市公安机关50人扫黑除恶专家团队,负责侦办市局提级办理的重大疑难涉黑涉恶专案,指导协助各县分局专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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