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主持召开2018年第26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10·24”全省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听取全市反恐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市反恐怖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公安局长杨尚伟代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常委会作反恐怖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反恐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工作,我市未发生暴恐案事件,但同全国全省一样,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恐怖斗争任重而道远。
会议强调,反恐怖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当担,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我市反恐怖斗争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要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以打击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为重点,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我市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底线。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反恐怖工作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把中省反恐怖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会议同意,我市近期召开全市反恐怖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反恐怖重点工作;由市反恐办负责起草我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反恐怖工作实施意见》,按程序审签后,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由市反恐办牵头,组织开展反恐“宣传培训月”活动;由市政府督查室统筹,市反恐办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对全市反恐怖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