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尚伟副市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察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8年11月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杨尚伟安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脱贫攻坚集中督察通报》上作出批示:各县分局、各警种部门要对督察通报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可互相学习借鉴,对存在问题,都要举一反三,整改完善提升,有些问题还要追责问责。市局督察支队,今后要继续抓好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回头看”督察,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做出贡献。

10月18日至30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在省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抽调警务督察支队和刑警支队精干警力,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在集中督察工作中,督察组坚持听与查、面与点、督与促相结合,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提问题、查资料的方式,对12个县分局“扫黑办”、指挥中心、治安、交警等32个警种部门及21个基层一线所队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扎实细致的督察检查深入查找各县分局在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同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为各县分局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提供了精准靶向。

本次集中督察,共发现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协同配合、摸排核查、宣传发动、推动落实等6个方面56个问题,市公安局向全市公安机关专发督察通报,并将所有问题全部纳入督察问题台账,明确各县分局“一把手”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限时整改,警务督察支队跟踪整改落实。对专项斗争工作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推而不动,屡查屡犯的,市公安局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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