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友良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接待了赴省访信访人龚某某,就其提出的信访诉求进行了当面答复,信访人表示同意。
信访人龚某某反映,对白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经市公安局复议后,仍然维持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等问题。李友良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向办案单位详细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与参加接访的人员充分交换意见后当场答复了信访人。信访人表示同意。
市公安局信访科及相关部门警种负责同志陪同参加了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