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公安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简称《7类44项措施》。现将《7类44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市公安局制定出台7类44项措施,不仅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公安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作风,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的具体行动;更是实施民生警务战略,推进服务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和基层所队,要站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出台《7类44项措施》的重大意义,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惠及百姓,服务发展。
二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贯彻落实《7类44项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钉钉子”的精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抓好传达学习,迅速将措施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民警,使广大民警熟悉牢记具体内容;要抓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7类44项措施》,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要抓好责任落实,对出台的7类44项措施,要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民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将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抓好工作衔接,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上下衔接,密切配合,认真履职,确保下放的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各级公安机关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确保《7类44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7类44项措施》,并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动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市局将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各县分局和基层所队,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贯彻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质疑、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兑现全市公安机关的庄严承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
安康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9日
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方便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
一、推行节假日预约制度
1、全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
二、提高居民户籍证件办理效率
2、居民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定时办结。
3、缩短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由60天缩短至30天,临时居民身份证1天内办结。对参加高考等急需用证情况,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捷办理。
4、实行节假日受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城市公安派出所正常上班受理,其它公安派出所预约受理。
5、为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6、切实解决户口迁移问题,户口迁移证过期的,符合现行迁移规定,审核后准予入户;不符合现行迁移规定,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予以恢复。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按照原内容予以补发或恢复,当日办结。
7、在户籍窗口设立服务评价系统,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8、设立群众办理户口投诉举报监督电话,15个工作日内回复查处情况。
三、推行出入境证件办理便捷服务
9、市公安局开通港澳台通行证签注特快邮寄服务。
10、缩短港澳台签注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签发。申请人确有紧急情况的,经核实后,可当日办结。
11、实行就近办证,户籍在安康市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也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
12、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不间断服务。
13、下放受理权限,赴台湾团队旅游和赴港澳定居事务受理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公安机关。
四、优化交通管理服务
14、公开、公平、自主选择汽车类号牌号码,每月初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户网站公布启用号段号牌。
15、新出厂免检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7座以上车辆除外)的注册登记业务,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换、补业务以及汽车驾驶证的换、补、审验业务,下放到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理。
16、就近参加科目一考试,将科目一考试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白河、石泉、平利、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7、就近申领汽车类(大客车、校车除外)检验合格标志,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白河、旬阳、石泉、平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8、简化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本省号牌(大客车、校车除外)的车辆所有人,可自主选择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再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手续。
19、在安康中心城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对无人员伤亡,只涉及财产损失,且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一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实行快处快赔。
20、增设便民利民交通违法信息处理服务站(点),在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省、市际服务检查站等设立“一站式”交通违法信息处理服务点。
五、提升治安管理服务效能
21、限时审核设立保安服务申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对手续不全,需要补充完善的,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单,一次性予以告知。
22、及时受理保安从业单位备案申请,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备案,核发备案证。
23、缩短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24、办理民爆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及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证(卡),手续齐全的现场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手续后随到随办。
25、建立警企联络制度,主动向企业公布服务、举报监督电话,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安全培训及防范宣传服务,增强企业防范意识和能力。
26、在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警务室,为游客提供安全服务。
27、适时发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信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28、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机制建设,做好校园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
29、符合前往相关省、自治区边境管理区申请条件的居民,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证。
六、强化消防安全服务
30、拓宽消防服务宣传渠道,在“安康消防”网为群众提供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信息查询服务;利用腾讯、新浪微博,及时宣传消防常识、发布消防安全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消防常识、联系消防部门。
31、向社会开放消防队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
32、向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制定消防安全档案。
33、对群众申报工程审核、竣工验收、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度。
34、开辟消防审核“绿色通道”,对国家级重点工程、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投资项目、国防建设投资项目等,消防监督人员主动联系,上门服务,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专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问题。
35、对疑难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提供消防技术专家会诊指导服务。
36、开通“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
37、缩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6个工作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8、向群众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取蜂窝、因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
39、健全完善与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减少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对群众的危害。
七、提升执法公信力
40、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提供法律条文的讲解、查阅、抄写、复印。
41、方便群众信访投诉,在全市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公布信访投诉电话。
42、建立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及时收转在押人员及亲属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法律服务。
43、看守所推行方便会见服务,在全市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公布预约电话、QQ号,实行亲属与在押人员会见电话预约和视频会见。
44、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