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血液是拯救伤病员生命的重要物质,至今仍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每当人们不计报酬地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也是互助互救的具体表现方式。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亲属、配偶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近年来,随着我市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落实完善,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全市医疗用血需求不断加大。据统计,2013年全市医疗用血已达到10.6吨,血液供需差距突出。特别是冬、夏两季血液库存濒临预警,甚至告急,给临床治疗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搭建献血爱心桥,发扬公务员队伍奉献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献血办联合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倡导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并将每年冬季的1月、2月和夏季的7月、8月定为“公务员献血季”。

按照《献血法》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的要求。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献血活动。希望身体健康的广大55周岁以下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献血,积极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同时号召各单位积极组织愿意无偿献血的民警开展集中献血活动,积极宣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精神风貌,弘扬公安正气,传递公安爱民情。

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直属分局民警志愿参加无偿献血的集体和个人可向市局政治部组教科备案,市局将择机组织开展献血活动。

 

 

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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