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目标任务一览表

                                        

 

                                          安康市公安局

                                                                                       20141229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排查收戒力度,遏制吸毒违法 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全力维护2015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公密发(20141617号],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毒品重点地区整治”和“全国公安百城禁毒会战”。市公安局决定,从201511日至3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吸毒人员“ 大收戒”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手段措施,积极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收戒管控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治安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应收尽收、满员收戒”,最大限度地发现、收戒、管控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总体要求,本次专项行动截止2015年春节前,全市收治强戒人数要达到96人。(任务表附后)同时,对涉毒的3名在逃人员全力进行抓捕(朱磊,在逃编号T6124010109992013110004;周靖,在逃编号T6124010049992001050002;汉滨分局负责抓捕。王秀平,在逃编号T6124300119992014050001;白河县公安局负责抓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尚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邱祖满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汉滨分局局长

    陈明鸣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长

    蔡逢滨  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屈夏眉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雷绍明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友良 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

    杨文浩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王    市局交警支队政委

    杨    市局指挥中心主任

    李宏团  市局治安支队长

    周长江 市局刑警支队政委 

    马钦珏 市局技侦支队长

    曹建康 市局法制支队长

    王朝辉 市局技侦支队政委、网监支队长

    吴友伦  市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

    强    市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督察支队长

    任国庆 市局监管支队长

    杨 斌 市局经文保支队长

    穆晓黎 市局经侦支队长

    谭  简  市局禁毒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掌握和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禁毒支队长谭简兼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傅新任办公室副主任,漆育林为办公室联络员。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511日开始至330日结束,为期90天。

    五、方法步骤

     为了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将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1411日至110日,各县公安局、分局要结合本辖区治安实际状况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特点,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111日至325日,各县公安局、分局按照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抓好组织实施。

    (三)考核检查阶段:326日至3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考核考评

    专项行动成效纳入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赋予5分。专项行动的实行月通报和考核排名制度,行动结束后,根据各县公安局、分局得分情况进行总体排名。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排查力度。各县公安局、分局要组织相关警种通过群众举报、动员家属、走访调查、集中清查、顺线追查、深挖细查等形式,广泛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要紧紧抓住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采取明察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从中发现一批吸毒人员。

    (二)严格落实逢嫌必检措施。各县公安局、分局要严格落实“逢嫌必检”措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查获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即时进行吸毒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性吸毒人员。

    (三)布控查找漏管失控人员。各县公安局、分局要以漏管失控吸毒人员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布控查找工作,努力掌握其现实状况,发现社区戒毒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固定相关证据,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规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四)依法严格处理。各县公安局、分局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吸毒人员,要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从严审批变革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变更情况;对于戒毒期满一年或期满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要严格评估,原决定 要依法严格审批,未达到戒毒效果的不得降格处理或任意缩短戒毒期限。

   (五)深挖详查,严厉打击。在专项行动中,要坚持逢吸毒必查贩毒,进一步广辟线索,深挖毒源,特别对工作中发现的制贩毒团伙,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顺线追侦,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要深入分析吸毒人员基础信息、活动轨迹、现实表现情况等,深挖查证、积极研判吸毒人员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查处其违法犯罪活动。

    八、工作要求

    ()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消除治安隐患,是净化社会环境、维护治安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热潮。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涉及公安禁毒、治安、刑侦、监管、交管、网安、情报、派出所等警种各县区、 各警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打好联手仗、整体仗,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市县(区)禁毒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联系,抓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解决行动中出现实际问题。监管部门要协调司法强戒部门,切实解决病残吸毒人员强戒难的突出问题,同时做好收戒、转戒、出所的衔接工作,严格评估标准。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专项办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降格处理,随意解除强戒措施,导致因吸毒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联系,灵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公安局、分局要成立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报送、协调联系等各项工作。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以及联络员名单,通过市局FTP20141230日前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李军处。对重要情况、重大部署、突发事件及存在的问题请随时报告市局。

 

 

大收戒任务表.xls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考评办法

 

    按照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局把这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一、完成市局下达涉毒刑事案件破案任务数得 1分;每超额完成一起涉毒刑事案件的加0.2分,未完成涉毒刑事案件的按比例得分。

    二、完成市局下达打击处理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任务数得1分;每超额完成一人的加0.05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分。(抓获网上逃犯一人的加0.05分)

    三、完成市局下达强制隔离戒毒任务数得2 分;每超额完成一名强制隔离戒毒人数的加0.2分;未完成强制隔离戒毒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四、各县分局在专项行动中每收缴10克毒品的加0.05分,最多加分不超过0.5分。

    五、完成市局下达宣传任务数、上报信息数得0.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注:所有数据以禁毒管理系统提供为依据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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