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安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2日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2015年为全省城乡城区建设攻坚年,为此,省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夯实和强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责任、推进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推广社区警务“双向积分”系统、确保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稳步推进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为切实贯彻省厅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持续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全市当前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任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责任。近年来,按照省、市有关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建设和基础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分局也都作了很多有益探索和创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派出所超负压力,理顺了派出所管理机制,但各地在思想认识上对派出所职责、任务、性质存在模糊认识;在对派出所的管理机制上,还存在多头管理、多头考核;在对派出所的绩效考评上,基层基础工作考核分数占整体考核分数还达不到省厅70%以上要求。现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要求各县分局在2015年要切实以“服务中心、提质增效”为目标,以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工作平台为支撑,以社区民警专职化为核心,以基础信息化为落点,以警务工作规范化为保障,紧紧围绕派出所“收集情报信息、管理实有人口、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办理治安及简单刑事案件、管理行业场所、指导单位内保、组织群众防范、参与事故防范、服务人民群众”基本职责,加大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和理顺派出所工作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基层警务效能和公安基础工作水平。
二、积极推进全市公安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
2015年,全市公安派出所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和推广以下八大警务机制:
一是“一室一站三队”警务机制。即在城区派出所建立指挥研判室、街面警务站、社区警务队、治安工作队和刑侦队,全面形成“情报指导警务、一室引领一站三队”新型警务运行机制。
二是“联勤联动”警务机制。即在农村派出所,积极探索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三警合一”,切实解决农村偏远地区警力不足问题。在城区,积极探索巡警、交警、社区民警联勤联动,合成作战,提升公安机关机动灵活性和整体工作战斗力。
三是“三调对接”警务机制。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公安机关要与司法、人民调解进行一一对接,全面实行司法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员与公安民警合署办公,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率。
四是社区警务室“全程代办”警务机制。全面推广社区警务室预约受理人民群众各项请求和办理事项,由社区警务室全程代办,报送所属派出所集中审核审批,再由社区警务室一一将办理结果送达人民群众,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
五是社区警务“结对搭档和错时弹性”警务机制。相邻社区警务室通过结对搭档,增强区域性工作效能和警务聚合,提升社区警务工作效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实行错时、弹性工作制,真正将有限警力投入到最关键、最急需的部位和时段。
六是社区警务“跨区域协作联勤”警务机制。全市要认真借鉴学习平利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工作经验,积极与辖区毗邻省、市公安机关联系,建立跨省、跨市、县社区警务协作联勤,合署办公,进一步延伸社区警务工作触角。
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云警务”和“微警务”警务机制。全市公安派出所要以“双向积分”平台为依托,建立系统云端支撑,民警实地办公工作模式,开展实地、实时数据采集、核查比对、身份认证等移动式信息化办公。同时,要在进一步加强网络警务室建设基础上,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向手机终端延伸,建立相关工作主题微警务群,打造群众手中的掌上警务室、掌上派出所,推广基础工作微警务。
八是社区警务“十小”警务。各县分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深化“十小”警务主题,夯实“十进”工作法,将社区十小警务打造成安康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一张名片。
三、不断深化全市社区民警专职化
一是全面完成社区警务室建设任务。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全市共有189个社区,目前,全市共建社区警务室170个,尚有19个欠帐,分别是平利9个、汉阴7个、石泉3个。上述三县公安机关要认真按照省厅要求的“一区一室”、“一室至少一警”要求,加大建设力度,务必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开通“双向积分”系统。同时,189个社区警务室务必于6月底前互联网和公安专网开通率均为100%。年底前,社区警务室五级视频监控平台建成率100%
二是全面完成社区警务室警力配备任务。按照省厅总体要求,社区警务室每室应配备专职民警一名或多名,辅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社区警务室警力必须达到派出所总警力40%以上,各县分局要加大协调争取力度,用足用好省、市有关文件政策,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警务警力配备任务。
三是全面完成警务室民警“进班子”任务。按照省厅要求,社区民警要兼任社区副主任或农村中心警务室室民警进村级“两委”班子,目前,全市 68个社区民警,兼任了社区副主任或副支书,占全市社区警务室民警33.17 %。当前,各县分局要充分利用新一轮社区、村“两委”换届有利时机,主动汇报,积极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市社区民警进班子达100%。
四是全面完成社区警务保障任务。目前,全市已挂牌成立的社区警务室,仍有一部分住房面积不达标、无独立办公用房、无房等情况,有的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不齐备,公安专网未开通,相应的办公电脑、通信设施、警务器材未到位。社区民警补贴、辅警工资还存在拖欠现象,没有真正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分局要认真对待,加大力度,力争于6月底全面得到解决,真正解除社区民警后顾之忧,做到拴心留人、凝心聚力。
四、全面推广应用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工作系统
根据省厅安排部署,2015年,全市公安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建设与应用总体目标为“四全”,即:社区警务室全部入网(有线网或无线网)启用“双向积分”平台,社区民警全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各项数据全方位采集录入,系统功能全面启用并发挥功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
1、完善城市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与“双向积分”系统匹配的电脑、移动终端、摄像头等,城市社区警务室全部接入有线、无线公安网。
2、市局组织全市社区民警进行1次“双向积分”系统业务培训,各县公安局、分局也要组织一次培训。
3、社区民警还未进行账号初始化操作的要全部完成账号初始化操作。
4、尚未进行数据录入社区警务室,要在3月底前全部开展系统数据采集录入。
第二阶段(4─6月):
1、市局“双向积分”平台对全市“双向积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双向积分”平台对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进行初步考核。
2、城市社区(汉滨城区5所、恒口、高新、各县城关、城郊派出所)4月底前,城镇社区(各县镇、集镇)6月底前警务室全部应用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工作平台。
3、已开通有线专网社区民警开始实行上下班签到。全市各社区警务室要依托“双向积分”平台全面采集录入基础信息、社区重点人员管控、黄蓝信息预警落地反馈、案件回访、日常工作记载等信息。
第三阶段(7─9月):
市局将“双向积分”系统各类业务数据同省厅“双向积分”平台实时对接,对各县分局“双向积分”工作进行网上考核。各县、分局积极争取开通农村中心警务室有线或无线公安网,适时对农村中心警务室民警进行培训。
第四阶段(10─12月):
1、10月底前开通农村中心警务室公安网、无线网,民警应用“双向积分”系统。
2、11月底前市局根据省厅社会信息采集标准,组织人员对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和系统采集信息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补充完善平台功能、提高数据质量。农村中心警务室民警应用“双向积分”系统,市局和各县分局对农村中心警务室进行考核。
五、全力确保全市城乡社区警务工作长效发展
1、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市局成立安康市城乡社区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尚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杨 伦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赵红萍 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处长
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曹建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兼直属分局局长
祝志强 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支队长、政治部组教科科长
强 林 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督察支队支队长
刘 松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支队,由支队长李宏团任办公室主任、户政综合科科长高小军任副主任。
2、培树典型、鼓励新进。紧抓全省“改革创新推进年”契机,一是要将“双向积分”系统在各县的应用和实际情况相结合,克服困难,创新做法,积累经验,不断磨合形成一套系统完善的经验材料,市局将选典型进行全市推广,并将其作为“十佳社区民警”的一项评比指标。二是要依托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尝试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相互补充共享的信息整合运用机制。三是要充分借助群众力量,积极创新管理方法,最大化引导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形成警民一线相互协作的友好工作格局。
3、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一要不断加压,完善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社区警务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力度,杜绝社区警务工作数据作假,促进和保证各项任务完成到位,情况反映真实无误。二要强化管理,建立和落实日考核周排名月研判季通报的长效机制。利用“双向积分”对社区民警进行每日考核,每周排名;每月至少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建设任务和主要发展方向、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工作情况季通报制度,梳理重点任务,下达任务通知,对重点任务跟踪问效和限时督办。三要充分沟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市局将按季通报各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