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村霸、
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社会治安
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 “秦风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公安局决定,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 (以下简称“五霸”)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秦风”行动为主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尚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任组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成 员:周长江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廖坤茂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
王冰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马钦珏 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曹建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王朝辉 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政委、
网安支队支队长
强 林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
穆晓黎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张 祺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吴友伦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政委王冰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治安大队大队长姚远、刑警支队综合科科长徐以勤任副主任,治安支队民警李涛、刑警支队民警李照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915—2298981 0915—3237891。
各县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力争全年破获涉霸案件200起,刑事拘留80人,治安拘留200人。达到“四个目标”。即:集中摧毁一批“涉霸”犯罪团伙、破获一批“涉霸”案件、整治一批“涉霸”犯罪突出行业和场所、惩处一批“涉霸”违法犯罪分子,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实现“三个提升”。即: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达到优化投资环境,净化社会风气的目标。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集中整治“村霸”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寻衅滋事、侵害群众人身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干扰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集中整治“街霸”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街道和社区内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集中整治“市霸”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在城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繁华商业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集中整治“沙霸”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在建筑行业内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砂石料、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集中整治“路霸”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在国道、省道及农村乡村道路设立关卡,强行收费,堵塞交通、阻碍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二)全面摸排阶段(
(三)全面整治阶段(
(四)检查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公安局、分局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领导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作抓的齐抓共管局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摸排。各县区公安机关要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做到“五深入”。一是深入村组摸排。要深入走访群众,搜集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二是深入社区摸排。全面排查重点人员,逐一调查掌握情况,重点对多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屡教不改人员要进行摸排调查。三是深入建筑行业摸排。重点深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建筑行业排查强揽工程、强包项目等问题。四是深入市场摸排。重点摸排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牟利以及非法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五是深入建材市场摸排。仔细调查掌握砂石料、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是否存在垄断经营,是否存在强买强卖、私挖滥采、敲诈勒索等问题。
各县公安局、分局务必于
(三)集中打击整治。各县区公安局、分局要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对大要案件要专案专办、一查到底,坚持做到“三查清一追缴”(查清犯罪团伙成员,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查清组织者和“保护伞”,追缴非法所得)。
(四)严格依法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什么问题追究什么问题,既不能扩大化,也不能放纵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协同作战。治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整治各类团伙性、区域性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协同作战,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积极联系检察、法院部门提前介入,确保整治查处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强化宣传引导。对于本次行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口径统一、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的原则,重点宣传各级公安机关工作成效、好的作法和取得的社会效果,对于重案、要案和专案的侦破,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占领舆论话语权,坚决杜绝各类不适当宣传和不经批准个人接受采访,从而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发生。
(七)加强督导检查。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会同督察、纪检部门认真做好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工作,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采取挂牌督办方式,强力推进。对辖区治安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五霸”问题打击不力、敷衍应付的,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公安局、分局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始终保持渠道畅通,信息灵通。及时总结和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重大案事件,为全市有效推进提供指导、研判依据。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公安机关要明确本单位专职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每月8日前向市局专项办一并上报会战进展情况,并做好照片、视频等资料的储备。自查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