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清明期间政务微博值守播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根据省公安厅对清明假日期间政务微博工作的总体部署,安康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政务微博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公传发[2015]178号),对节日期间安康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安康警务”,腾讯官方微博“@安康公安”,工作内容、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分局对做好节日期间微博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普遍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值班安排,共同为做好清明期间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值守播报工作做好积极准备。

清明节假日期间,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认真履职,配合@陕西公安#缅怀公安英烈##警方在行动#等话题,在深情缅怀公安英烈的同时,紧紧围绕打击违法犯罪、重点旅游景区治安状况、道路通行播报、文明祭扫等信息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与网友积极互动交流,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微博值守各项工作。止4624时,节日期间共接收各县分局报送微博信息201条,编辑发布微博114条。

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工作人员与各县分局信息员一起加强值守,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清明期间微博值守工作任务。市局政务微博团队精心发布博文、回应网友诉求,严格规范管理,认真统计工作数据;各县分局公安政务微博信息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报送信息,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共同推动微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信息内容符合博文特点,质量较高的单位为:石泉、白河县公安局和汉滨分局;各县区政务微博报送信息采用量前三位的单位为:汉阴(报送36条、采用26),石泉(报送29条、采用24),汉滨(报送29条、采用18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中交警、消防、督察支队报送情况良好。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县分局及市局部门在此次清明期间政务微博值守播报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敷衍了事,零上报,不重视微博工作,“微博问政”和“微博宣传”意识较为淡薄;二是个别县分局报送的微博质量不高,存在错别字,无配图,报送方式仍不规范。

附件:2015年清明期间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信息采用量统计表      

安康市公安局

2015414

 

2015年清明期间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信息采用量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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