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保证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推出的典型真实、可信,可敬、可学,现就认真做好“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范围。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现役消防官兵。
(二)名额分配。全市共60名,依据编制按比例分配。汉滨分局:12名;旬阳、紫阳县公安局各6名;市局机关、汉阴、石泉、平利、白河、岚皋县公安局各4名;交警支队(含高交大队)、消防支队各3名;宁陕、镇坪县公安局各2名;高新、恒口分局各1名。
二、推荐的条件和原则
(一)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献身公安事业的政治本色。
2、忠诚使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英勇无畏、不怕牺牲、有大局观念。
3、规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爱民奉献。以民为本、心系百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具有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和不怕吃苦、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群众满意、领导肯定、同事认可。
5、创新进取。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勇于改革、敢于担当,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创新能力强,工作效率高。
6、团结拼搏。民主和谐、管理科学、战斗力强,在单位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及本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7、廉洁自律。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形象良好,近3年来无不良投诉,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二)推荐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原则,同时兼顾警种、部门平衡,对领导干部参评从严掌握,确保推荐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
2、坚持群众路线,公开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在推荐中,要坚持做到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影响力强。
三、推荐的方法和程序
1、成立机构
各县、分局和局属各单位均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推荐候选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本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方式
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自我推荐三种方式。各县、分局和局属各单位可召开全体民警大会组织民主推荐,也可采取组织研究推荐,但必须广泛征求民警的意见。民警个人也可直接向本单位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进行自我推荐。
3、进行考察、征求意见
各县、分局和局属各单位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三种方式推荐的人选,要对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考察,广泛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民警及推荐人选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村组群众意见,本局纪检、督察、审计、法制、信访部门意见,县级妇联、计生、组织、人事、纪检、文明办、政法委、宣传部的评审意见。
4、公示
在考察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各县、分局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并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并在公安系统内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5、研究上报
(1)确定推荐人选。公示结束后,各县分局和局属单位对无异议的候选人要召开党委会(市局单位召开总支或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向市级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候选人推荐名单。
(2)上报推荐材料。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深度挖掘提炼事迹,成立专门写作班子,形成事迹材料(3500字左右、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上报。同时上报 “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推荐表,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公章加盖齐全,其中县分局党委意见必须由各县分局党委书记亲笔填写。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一式3份(含电子版),于
6、确定候选人
(1)市级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审定。
(2)市局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正式候选人。
四、候选人事迹推介
6月至12月上旬,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安康日报专栏分期分批进行宣传推介。同时组织简要事迹在安康新网、安康市政府网站、安康市公安局网站、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进行网络推介,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广泛接受群众评判。
五、投票评选
根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投票。
1、社会公众投票。在安康新网、安康市公安局网站建立投票平台,组织广大群众和民警投票。为厉行勤俭节约、提高工作效率,社会公众投票以网络投票为主,同时在安康日报设纸媒投票。群众可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不能重复投票,且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
2、评审委员会投票。在社会公众投票结束后,“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3、汇总统计。“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网络选票、纸质选票以及评审委员会选票进行汇总统计。市局纪委对汇总统计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汇总统计结果准确、真实。
六、确定表彰名单
1、将每位候选人网络选票、纸质选票的得票数相加,计算得出该候选人的社会公众支持率;同时,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在评审委员会投票中的支持率。将社会公众支持率和评审委员会支持率分别按照60%、40%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列出排名顺序。
2、对照最终排名顺序,确定“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 建议名单和20名提名奖建议名单。
3、“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将十大杰出警察建议名单和20名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市局党委研究审定后,再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安康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安康日报社联合作出表彰决定。
七、表彰奖励
“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择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当选“十大杰出警察”称号的民警,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颁发证书、奖章、奖金;获得提名奖的民警,记个人嘉奖一次,并颁发证书、奖金。
八、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开展“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培养先进典型,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提升公安队伍满意率的重要载体。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全市公安民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亲自上手,层层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参与氛围。各县分局、各警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活动方案,明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评选要求,确保民警人人知晓,号召民警积极参与,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评选活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全市上下齐动、警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效应。
3、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出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可信可学的“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是此次评选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县分局、各警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的原则,着力发掘一批扎根基层、忠诚使命、爱民奉献、清正廉洁、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严把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在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全面审核、层层推荐、层层把关,把最能代表安康公安民警形象、最受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弘扬正气、争当先进、比做贡献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成为平安、和谐安康建设的靓丽名片,成为推动安康公安工作、队伍建设跨越发展的动力源泉。
4、严肃评选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各推荐单位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凡有群众举报的推荐人选,凡在投票期间弄虚作假的人选,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推荐表
“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照片 | ||||||
单位及 职务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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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 要奖励 |
参加公安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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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5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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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各县公安局、分局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纪检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妇联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计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政法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宣传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公安局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