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亮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亮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根据部、省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亮剑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和“6.19” 全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秦风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争当“全省先进、陕南一流”两大目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推进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亮剑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 丰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友良 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
周长江 市局刑警支队政委
成 员:王 鹏 市局交警支队政委
杨 伦 市局指挥中心主任
李宏团 市局治安支队长
马钦珏 市局技侦支队长
王朝辉 市局网安支队长
曹建康 市局法制支队长
李劲强 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 斌 市局反恐支队长
李建平 市局督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警支队,由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和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劲强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推进、指导、检查、督导、考评、总结等常规性工作。侦查大队长刘春耀为办公室联络员。各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公室。
三、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以严厉打击涉枪、个人极端、一杀多人、暴力袭警、暴力抗法为主的严重暴力犯罪。通过严厉打击,快侦快破一批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打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坚决打击涉枪犯罪活动。继续深化“灭枪”行动,坚持主动出击、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对接报、梳理、摸排的涉枪案件及线索,坚决做到涉枪就管、顺线追踪。力争追查一批涉枪源头,捣毁一批制枪窝点,摧毁一批贩枪网络,抓获一批涉枪犯罪嫌疑人。岚皋县公安局要加大对部、省督办的“杨孝楠等人网络贩枪案”的侦破工作。
(二)坚决打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活动。以暴恐活动“严打年”为契机,严厉打击、严密防控纵火、爆炸等暴力犯罪案、事件,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涉恐重点人员的巡控、管控力度,积极开展查缉堵截工作。
(三)坚决预防和减少一杀多人案件的发生。重拳打击、快侦快破现发命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人员的帮扶管控工作,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尤其重大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平利县公安局加大“2014.
(四)坚决打击暴力袭警犯罪活动。以侦破命案工作机制侦办暴力袭警案件,快侦快破,邀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快诉快判。及时向社会公布破案、起诉、判决结果,形成强大的震慑。
(五)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暴力抗法
犯罪案件,要主动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用足、用好、用活法律武器。
四、考核考评
“亮剑行动”成效纳“秦风行动”考核范畴。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亮剑行动”是深化“秦风行动”暨严打整治的一条主线,是建设平安安康、法治安康的有力抓手,也是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民警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省、市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既要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用足、用好、用活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质量不降,确保不因执法不当引起炒作。
三是整体联动,协同作战。各部门、各警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系、通力协作、整体联动,实现合成集中严打态势。刑侦部门要发挥组织牵头和主力军作用,直接组织指挥侦破一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执法执勤发生的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发现辖区内案件线索,积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情报、技侦、网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情报信息支持和支撑。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案件审核效率,严把办案质量。反恐部门要加大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畅通线索渠道,做好查缉管控工作。督察部门要将跟踪督导检查和维护正当权益有机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常开展。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对重大行动、重点案件,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涌现的先进事迹,及时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回复群众的举报投诉。要采取广泛动员、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五是加大督察,狠抓落实。市、县(区)两级督察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落实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制,一旦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指导现场勘查和侦破工作。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挂牌督办力度,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市局将每月通报专项行动和重大案件侦破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是灵通信息,及时反馈。行动期间,各县区分局要明确本单位专职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每月2日向市局专项办上报本单位“亮剑行动”工作情况。重大警情和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同时要做好照片、视频等资料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