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我市连续发生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情况通报
各县公安局、分局:
近期,我市白河、紫阳、汉阴、镇坪等地连续发生故意杀人、劫持人质等重特大恶性案件,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6月25日,白河县城关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明林(男,37岁)与其妻谢良仙(女,31岁)长期感情不和,谢良仙多次提出与李明林离婚,均遭到拒绝。案发当日,二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内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生口角,李明林持随身携带的剪刀将谢良仙扎伤,谢良仙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李明林于当日下午被抓获。
6月2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万照玉(男,18岁,紫阳县斑桃镇人)和朋友在洄水镇街道“乐翻天酒吧”酗酒后,与同桌人员葛某因争执引发斗殴,遂持刀欲对葛某实施报复,受害人廖某上前劝说,被犯罪嫌疑人万照玉持刀挟持到洄水街道“友缘大酒店”三楼一KTV包厢内,连同包厢内11人作为人质劫持。处置民警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服为由,乘其不备将其制服,人质全部安全获救。
7月3日,汉阴县城关镇中坝村发生一起杀死两人的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沈行(男,19岁,城关镇中坝村6组村民)因抢劫将张宗林(女、91岁)、胡英楷(男、9岁)二人杀死在中坝村6组家中。7月6日,犯罪嫌疑人沈行被抓获。
7月5日,镇坪县曾家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马云山(男,41岁,陕西省镇安县人)因婚恋纠纷,持砍刀将其女友的母亲王宗香杀死在曾家镇向阳村五组家中后潜逃。7月6日,犯罪嫌疑人马云山在一树林中畏罪自杀。
以上恶性案件的频繁发生,严重扰乱了一方平安,危害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夏季是杀人等严重暴力案件高发期,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关注、认真分析本地刑事犯罪情况,认真梳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大力强化侦查破案工作,持续保持打击犯罪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敏感性,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工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要紧密结合“秦风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亮剑行动”,进一步完善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工作预案,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做好人员、装备、措施到位,确保一旦发生大案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二、合成作战,切实加大重特大案件打击力度,严厉震慑各类犯罪
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侦破杀人、绑架、抢劫等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作为打击刑事犯罪的首要任务。刑侦、刑事技术、视频侦查、大情报、技侦、网安部门要“六位一体”、同步上案,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攻坚,快侦快破。要通过坚决的态度、凌厉的攻势,震慑犯罪,遏制重特大案件的发生。
三、打防并举,切实加大防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案件的发生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案件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高度重视,对案发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举一反三,严查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完善对重特大案件的预防控制。一要努力排查化解矛盾。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调解措施,重点加强对家庭婚姻、邻里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努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有效地预防“民转刑”案件尤其是重大命案的发生。二要强化重点人员管控。特别是对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下岗失业、生活贫困、家庭不和、身患重病等陷入生活困境,性格乖僻、行为偏执或扬言报复社会、有现实危害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及时纳入视线,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心理疏导、扶贫帮困等工作。三要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专家讲解、普法专栏、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等途径和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有力震慑和警醒的舆论氛围,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导致的犯罪案件。
四、强化宣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防止产生负面效应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容易被媒体炒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作为,确定专人实时掌握与案件有关的舆情动态,及时加以引导,防止形成舆论炒作热点,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