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 在全市公安警卫部门集中开展 警卫安全和队伍管理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分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3日公安部警卫安全和队伍管理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公安厅警卫局统一安排,市公安局决定从7月1日至7月底在全市公安警卫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警卫安全和队伍管理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实际和季节特点,深入排查在警卫安全、内部管理、人员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各项勤务万无一失和队伍内部安全稳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警卫安全和队伍管理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 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杨 斌 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张 祺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姚 远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长 熊海波 汉滨分局副局长 康厚乾 高新分局副局长 王 斌 恒口分局副局长 丁 凯 旬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友权 汉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国保大队长 陈长勇 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亚东 宁陕县公安局副政委 唐紫恒 紫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邱新刚 岚皋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吴永军 平利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祖本 镇坪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登林 白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斌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警卫处。 二、时间安排 从7月1日开展至7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主要以深入排查在警卫安全、队伍管理、人员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为主要内容,采取学习教育、摸排查找和集中整改的方法实施。 (一)学习教育(7月1日至7月10日)。主要内容是部、省领导关于警卫工作的讲话精神,“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相关读本、公安部“五条禁令”、《陕西省公安警卫部队管理工作手册》等。学习教育活动主要以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为主,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 (二)摸排查找(7月11日至20日)。以座谈讨论的形式进行。 1、警卫安全方面:是否存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的问题;制定警卫任务方案、预案是否存在照搬照抄、警卫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前没有进行动员部署,分工不细,职责不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准备不充分,精神状态不佳,装备不齐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勤务住地、路线、现场情况不熟悉,随大流,情况不明,心中无数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中脱岗漏勤,在岗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中开小差,打牌、喝酒、不假外出、乱拉关系的问题;是否存在人员政审、安全检查、证件管理、食品安全等警卫措施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中责任心不强,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保密意识不强,勤务中随意谈论秘密,乱拍乱照,不遵守执勤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勤务总结不及时,资料乱扔乱放、造成泄密的问题。 2、队伍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淡漠的问题;是否存在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愿意承担责任,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困难躲着走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坚持原则、当老好人的问题;是否存在管理不到位,缺少对远、小、散人员的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管理的问题;在“人、车、枪、弹、酒、密”等重点环节,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私自出车、疲劳驾驶、带故障行车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武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领取武器,私自留存、损毁丢失武器弹药的问题;是否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制度约束,轻思想教育,没有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的问题;是否存在法制观念缺失、组织纪律淡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私自饮酒、涉足不健康消费场所的问题。 3、人员思想方面:深入查找在工作、思想、生活、家庭、身体、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无论是各级领导还是普通民警,确保一个不落、不留死角,坚决杜绝“灯下黑”,严防“后院起火”。结合当前整治活动,要加强分析预测,主动研究应对,搞好梳理排查,对工作上、思想上有问题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确保队伍内部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集中整改(7月21日至7月26日)。根据讨论意见,找准我市公安警卫部门在警卫安全、队伍管理、人员思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 四、要求 (一)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警卫局党委和省厅党委的要求,局党委根据当前警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队伍管理工作特点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全市公安警卫人员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要深挖警卫安全、队伍管理、人员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顽疾,下大力气、下狠功夫抓整改、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由市局牵头负责,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整治活动。重点抓好“三个结合”,即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同警卫任务和当前面临的形势相结合,同本单位及个人自身实际相结合,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躬身力行,科学安排,处理好工学矛盾,抓好落实。 (三)座谈讨论不局限于通知所列内容,要深挖、细抠、严查。讨论过程中要敢于直言,敢于亮丑,敢于建言献策。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自己的自觉行为带动和影响广大民警,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分管局领导要深入警卫部门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情况,确保整治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使整治活动真正取得“思想有所提高,作风有所转变,纪律有所加强,工作有所促进”的实效。 (四)全市公安警卫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按时参加。活动期间,除外出执勤外,集体学习讨论一律不得请假,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五)各单位于7月26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及意见建议书面报市局警卫处。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