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县公安局党委,直属各单位、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活动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总结材料向市局党委报告。

              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5114

 

 

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

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599,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日报内参》 (1141期、1142期)反映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秉公执法执纪,夯实基层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决定,自201511月至12月,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2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9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与正在开展的“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首届安康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四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公安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在全警着力加强纪律教育、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使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安民警法制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更加牢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彰显我市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主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各单位,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教育训练支队支队长、政治部组教科科长祝志强、政治部直工科科长刘军、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健康纪检监察室主任强林、督察支队支队长李建平、信访科科长郑红军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围绕全面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四个阶段和环节: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115)深化学习讨论,切实打牢执法为民根基。1)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99日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等纪律规定和业务工作规范;认真学习“时代楷模”汪勇等公安重大典型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民警组织纪律观念和党风廉政观念,牢固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2)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案件分析、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民警弄清楚“秉公执法”的现实意义和丰富内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时代要求和使命责任,认识到“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严重危害,使全体民警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切实受到一次深刻的秉公执法、执法为民教育。(3)要紧紧抓住本地区本单位,特别是发生在民警身边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案例和事件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制作内参片,引导民警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严格自律。

第二阶段(1116日—1130)突出问题导向,广泛收集涉警问题线索。1)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纪检、督察、法制、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群众来信来访、110投诉、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12389举报、局长信箱、微博微信意见反馈平台,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重大负面新闻报道情况,从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苗头和违法违纪线索,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沟通、早纠正。(2)要以开展向人民汇报、警务公开、案件当事人回访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看法、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和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找准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3)要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等组织监督,接受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等法制监督,接受特邀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等民主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接受监督中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民警违法违纪相关问题线索。对查摆出的信息线索,要认真梳理,找准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第三阶段(1211215)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1)重点整治窗口单位“冷硬横推”问题。重点治理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以及违规办事、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重点整治执法不公、不严、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打击不力、推诿塞责等不作为问题,越权办案、隐案瞒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等乱作为问题,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暴力取证、案件久拖不决、乱收乱罚、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执法不公问题,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贪污腐败案件,要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和问题案件倒查,确定专人、成立专班,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3)重点整治暴力执法、警容不整、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混乱,以及执法办案场所、枪支警械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实、不规范等问题。

第四阶段(1216日—1231)注重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1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44项措施》,及时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让群众满意;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摆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单位建设,切实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2)要紧紧围绕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禁止违法、违规、违反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办案场所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要求,深入推行警务公开,努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3)要深入总结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应急处突机制改革,加强110接处警机制、扁平化视频指挥机制和重大突发案事件预案库建设,规范警力调动使用事项、权限和程序,确保依法用警、科学用警、规范用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来抓,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启动。要坚持全警参与,切实做到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形成全警同教育、同查摆、同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由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负总责,政工部门主抓,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协抓。网安、信访等警种部门在抓好自身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要立足职责职能,积极为活动各项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发挥组织和表率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当前,学习教育任务繁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注重统筹兼顾,把这次活动与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融合,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紧密结合,与基层落实同步发力、统一思想认识与促进工作实践整体推进。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紧扣教育活动主题和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成果,大力宣传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事迹,使正能量得到充分释放,吸引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努力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局相关警种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率先从自身改起,并针对警种部门问题,强化督促指导,适时通报情况;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监督责任,采取突击检查、异地检查、暗访抽查和执法考评等措施,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工作不力、经查证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灵活运用奖惩手段,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工作成效与创优评先挂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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