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关于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专项整治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部门:
现将《安康市公安局关于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4日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扎实开展
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执法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窗口单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根本,集中解决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服务态度问题,集中解决办事拖拉、吃拿卡要、违规办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提升窗口单位的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任组长,消防支队政委姚军、交警支队政委王鹏、指挥中心主任杨伦、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健康、纪检监察室主任强林、督察支队支队长李建平、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刘兵、信访科科长郑红军、政治部直工科科长刘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直工科,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派出所、交警队、车管、户籍、消防、出入境、信访等勤务部门和窗口单位。
四、整治重点
(一)执法窗口行政审批、办理牌证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窗口服务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办牌办证过程中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手续、程序、时限办理各项业务;在办理过程中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问题。
(二)车管所、考试业务办理及路面交通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车管所、驾考过程中的车托、证托、考托的“三托”现象以及路面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行为。
(三)110接处警、受立案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有警不接,不及时出警,工作中推诿塞责、态度粗暴问题;出警后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不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伤情检验、抓捕嫌疑人;不及时开展初查,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等问题。
(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服务态度问题;集中整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故意刁难、违规办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整治在落实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规范着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规范执法服务方面存在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内务管理、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内务管理不严,安全防范不强,办公秩序杂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整治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治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执法办案场所、枪支警械及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学习教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制度规定,要以《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为蓝本对全体窗口民警进行培训,熟悉掌握窗口单位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赢得群众支持。
(二)开展自查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对相关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精简下放审批权事项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组织窗口单位和窗口民警认真开展自查剖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计划。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民警,开展重点谈心谈话,帮助整改提高。
(三)强化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剖析和督查检查情况,对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原有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不断完善窗口单位服务管理制度,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这次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依法依规为民办事;抓好整治内容落实,主动整改,达到让广大群众普遍满意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在服务群众的环节上,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办事流程,对能公开的办理事项要全部公开,能明确的办理时限要全部公示。要广泛开展征求群众意见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盼。
(三)统筹兼顾、完善落实。年终各项工作多任务重,各单位要处理好窗口单位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要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四)灵通信息,及时总结。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积极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并于12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政治部直工科)。电子版报市局FTP//直工科/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