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杜航伟
(2013年8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对省厅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对省公安厅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非常重视,省委第三督导组刘丽鸽组长、马赟副组长一行专程到会指导,刘丽鸽组长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厅党委,向省委督导组各位同志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
一、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中央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坚决态度。厅机关全体党员民警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作为一件政治大事来抓,全力以赴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战略部署上来。
第一,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回顾建党90多年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革命胜利是人民用小推车推出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人民用汗水铸起来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出来的。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我们党抵御风浪的“压舱石”,是我们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新时期新形势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和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经济转轨、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可以说,当前我们对人民群众的依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只有认真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敬畏群众,拜人民为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惟有这样,我们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取得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
第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三个陕西”建设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陕西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华丽乐章之中的“三秦声音”,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真抓实干谋福祉的宏伟目标。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三个陕西”、实现“陕西梦”的重要前提,也是我们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当前,我省社会大局虽然总体稳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三个期”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四个相互交织”和“五个前所未有”的特点更加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期待日益强烈,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只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全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始终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切实为“三个陕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第三,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的必然选择。总体上看,全省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贯彻群众路线的态度是坚决的,但对照中央、省委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我们在作风上仍然存在很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尤其在省厅机关层面,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还很突出,一些作风顽疾长期反复、屡治不愈,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我们还有许多工作比较靠后,差距还很大,群众还不太满意。对这些问题如果视而不见、任其蔓延,势必严重影响厅机关威信、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公安事业健康发展。作为全省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机关,必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当好表率、作好示范,以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得的紧迫感、拖不起的危机感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拿出整风的精神对机关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真正把厅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建设成为忠诚可靠、勇于担当、善抓善管的带头人,真正把公安队伍打造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硬队伍,为全省公安工作“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提供良好的素质保障。
二、明确任务要求,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省厅十项规定,进一步聚焦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排排毒、醒醒脑、爽爽身,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提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质效,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从我们前一阶段联系厅机关的实际,初步摸底分析看,“四风”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表现为宗旨观念淡薄。现在机关有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少同志久居机关大院、深陷文山会海,手不离键盘鼠标、脚不沾乡间泥土,长期这样下去,必然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实际。有的部门评价自身工作只看上级排名,考核业务绩效只看内部数据,实际情况与群众的评价和感受相去甚远;有的干部身上“官气”太重,忘了自己也是老百姓的一分子,与群众感情疏远,下基层工作大多限于公安机关内部,很少直接与群众联系交流,对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心中无数;有的对群众、基层民警缺乏感情,办事总拿“按规定”、“走程序”作挡箭牌,推三阻四、拖拖拉拉,把“本分”的事当作“情分”来送;有的不问群众、基层意愿,坐在办公室想问题,拍着脑袋作决策,抓工作不怕群众基层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家要认真反思上述现象,看看自身有没有这些“病灶”。
二是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在开展调研方面,机关一些同志下基层也比较多,但调研大都蜻蜓点水,只是满足于开个座谈会,到基层所队走一走,看一看,很多还是提前精心安排好的,很少就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课题住下来、沉下去,广开言路,倾听基层民警和群众的心里话,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推动工作中交任务多,教方法少,面对基层的困惑与困难,很多时候讲的都是原则话、正确的废话,缺乏面对面、手把手地分类指导和解疑释惑的耐心与能力。在抓落实方面,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会议落实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为会开了,文发了,就万事大吉了,这是机关作风的一个顽症。特别是有些会议,缺乏实际内容,上搬下套,让基层听不懂、记不住、无所适从,完全是一种“姿态性会议”。这种工作作风漂浮问题,在机关又突出表现为心浮气躁、工作不力、文山会海、做表面文章、统计不实、检查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必须一个一个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比如“853”工程建设,我们尽管出台了建设方案、技术标准、推进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无论是探头数量还是投入资金都还存在水分,自建的、能用的、接入公安平台的底数还不够清。俗话说,下面看上面,基层看机关,群众看干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有什么作风,下面往往就会形成什么样的风气。我们要下大力气转变机关作风问题,前期我们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对机关借调人员、临时工、警车和作风纪律进行了深入整顿,效果不错,清理整顿工作8月底以前全部完成,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在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采取些措施。
三是表现为精神状态不振。从省厅机关的实际情况看,确实存在精神状态不振、进取意识不强、学习研究氛围不浓的现象。有的同志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看不到自己的短处、看不上别人的长处;有的稳重有余、闯劲不足,思想相对保守,工作因循守旧;有的抓工作、带队伍不尽心、不尽责,走上领导岗位就不亲力亲为了,当“二传手”和“甩手掌柜”,甚至职责范围的事情也推、躲、让,怕苦怕累、怕难怕烦;带兵治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加上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出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的作风散漫,迟到早退不请假,上班盼下班,踩着钟点来,踩着钟点走,不愿多加一分钟的班,不愿为工作多尽一点心、多出一分力;还有的在仕途上盲目攀比,两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我们一些重点工作之所以排名靠后,我认为主要是进取精神不强、争创意识不够、工作状态不振。厅机关作为领导机关,作为指导机关,这样的状态如何为基层做表率?
四是表现为自律意识不强。厅机关干部集党员、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三种身份于一体,不仅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而且要模范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执法,这是我们应有的职业操守。对照这样的标准,厅机关一些同志自我要求还不太高,少数干部贪图安逸、追求享乐,以为当了领导就是熬出了头,就应该少奋斗、多享受;有的执行厉行勤俭节约的制度规定不够严,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变相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为个人拉关系、铺路子;还有的插手干预基层执法,为关系人说情打招呼,个别民警甚至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厅机关形象。
以上查摆的这些“四风”上的问题,有的是普遍现象,也有的是个别现象,大家要勇于正视、敢于面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从厅党委做起,厅领导带头,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切实把突出问题找准查透。各警种、各部门都要坚持眼睛向内,联系工作实际,把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一一梳理出来。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既要着眼于面上的普遍问题,也要着力于具体的事项,切实把基层公安机关、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解决好,能做的马上做,能改的马上改,不断凝聚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正能量。活动期间,每个警种、部门都要研究提出一些能立即改进、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立说立行,尽快见效。
三、突出关键环节,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从8月20日正式启动,12月中旬基本完成,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对象、方法步骤都十分明确。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活动采取的方法是厅党委带头、自上而下,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一把手带头贯穿始终,每一名处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带好头、做示范,一级抓一级。需要强调的是,各警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部署,牢牢把握关键环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抓推动上使长劲,在抓落实上见成效,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一,要在紧扣活动总要求、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4句话、12个字,言简意赅、生动形象,准确地表达了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照镜子,就是对照党章和警纪找差距,对照基层民警和群众评议找差距,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做到敢揭暗疮、敢亮瑕疵;正衣冠,就是敢于正视我们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缺点和不足,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进一步正警心、严警纪、树警风;洗洗澡,就是从厅党委到各部门,都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清洗每个人在思想和行为上的污垢、顽疾,做到真正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就是对有问题的同志,要查清“病灶”、对症下药,狠刹不正之风,清理突出问题。这4句话不是一个简单流程,而是有机整体,各有侧重、相互关联,其核心是解决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调的是直面问题的勇气、真转真改的态度、真抓实做的效果,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系统理解、准确把握,把总要求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深化。
第二,要在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上下功夫。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中央、省委对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已编印下发了相关文件和学习材料,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在学习教育方面,各部门党组织要着重抓好“学习、授课、讨论”几个环节。“学习”就是中心组要集体学、党员民警要集中学;“授课”就是各警种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为党员民警讲党课;“讨论”就是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从我做起”专题讨论,同时围绕建设“三个陕西”目标,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开展“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这几个动作环环相扣,务必让全体党员民警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差距、看清楚问题、找准确目标。此外,各警种、各部门还要结合自身特色创新“自选动作”,灵活开展一些实效性强的活动,比如结合学习李小林、汪勇等先进典型事迹,使党的群众观点入脑入心,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听取意见方面,要坚持敞开大门征求意见,决不能关着门搞内循环。厅党委成员要首先带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在公安网上设立了群众路线专栏,在厅机关设立了12个意见箱,并且向上级部门、省直兄弟单位发函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听取意见渠道,广泛收集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厅机关的意见建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这12个意见箱的设置,我们专门避开了摄像头的拍摄范围,目的就是要让有想法的同志有话可说、有话能说,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汇总梳理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分门别类,原汁原味地向厅党委和相关警种部门反馈。
第三,要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上下功夫。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具体推进中,务必抓住“三个重点对象”: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窗口单位、热点部门和岗位;坚持“五个不放过”要求,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整个过程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验收。在查摆问题上,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对照党章、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四风”的种种表现,实事求是地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根源、认清危害。厅、处两级领导干部都要亲自撰写剖析材料,分别报省委督导组、厅党委及厅督导组审阅。在开展批评上,厅、处两级领导班子及各支部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以整风的精神,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严肃认真地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要以无私无畏、触及灵魂、坦诚相见的勇气和态度,实事求是地解剖反思自己,客观公正地开展相互批评,防止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务必达到“洗澡”、“治病”的效果,真正激发转变作风、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各部门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专报厅党委。需要强调的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不能搞一团和气,更不能搞打击报复,要切实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志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的顾虑。厅督导组不但要全程参与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时做出客观评价并向厅党委汇报,还要密切关注各单位的日常动态,如果出现类似给民警穿小鞋的问题,厅党委将严肃处理。
第四,要在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环节,目的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落实整改要雷厉风行。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厅党委和各警种部门要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报督导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能改的马上改,让群众和基层看到厅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特别要强化正风肃纪,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启动的“五项治理和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厅机关实际,对活动期间出现的作风问题,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第一时间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于已有“病灶”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该“吃药”的“吃药”,该“打针”的“打针”,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甚至还要“动动手术”,以充分体现厅党委反“四风”的坚决态度,切实取信基层、取信群众。建章立制要立足长效。要围绕固化作风整治成果,推进警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狠抓机关作风、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比如,要健全完善干部管理考核、岗位交流、表彰奖励、问效追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引领机关作风转变;又如,要规范完善办文办会、公务接待、车辆装备管理、厉行节约、基建项目管理、目标考评和所有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等等。此外,还要着力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警务公开、群众评价、民意主导警务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实现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总之,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方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赵正永书记多次指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看组织领导是否加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厅党委和各警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优良作风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力争多出成果、多见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厅党委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厅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厅党委还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厅领导确定一个分管单位作为联系点,同时对其他分管单位一并指导和督促开展活动。各警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对照方案内容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求突破。各单位的实施意见和成立机构情况,要在8月23日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刘云山同志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反复强调,坚持一把手带头,坚持开门听意见,扎扎实实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重点对象,也是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要始终坚持一把手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从厅党委成员做起,从各总队、处室领导做起,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厅党委要首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问题,请全厅干部职工监督。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已,当好表率。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检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风素养的一次“大考”。活动期间,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3天以上的出差,重点活动时不能缺席,班子其他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动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重点活动时不能缺席。政治部要从严掌握处级以上干部的请假,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共同参与、全力配合,以正面引导为主,在警营内外、内网外网,运用各种载体特别是公安政务微博、省厅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一步拓展警民沟通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深度宣传,坚决防止出现“上头热下边冷”等问题,打消少数同志的观望心理和“活动只是一阵风”的心头疑虑。要坚持典型引路,及时发现、培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和感召力,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支持。此外,仍然要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用那些严重违反党纪、脱离群众的案事件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四是注重统筹推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方法、是手段,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安工作。要切实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摆布。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点评推进会各项部署,紧密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秦安”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涉及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治安问题,扎实开展严打整治,下周我们还将开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炒作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公安信息化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扎实跟进各项措施,确保一项一项地落到实处;紧密结合“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大”活动相互促进、同结硕果。通过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以教育实践活动来推动维护稳定工作的落实,以确保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厅督导组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了解进展动态,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要督促纠正;对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责其端正态度、重新进行,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此外,按照省委要求,省厅将开门邀请基层党员代表组成一个监督组,一起参加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更好的转达民意、了解情况。这里要感谢的是,省委专门派出督导组对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为我们开展好活动提供了有力保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多向省委督导组请教学习、请示汇报,坚决落实提出的督导意见,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共同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同志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警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扎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