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电瓶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公刑发[2015]222号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

盗窃摩托车(电瓶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推进全市“冬季严打攻坚战”的深入开展,秉承“破小案、暖民心”执法理念,强化民意导向,有效遏制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结合全市冬季刑事案件发案态势,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电瓶车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电瓶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分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所队领导抓落实。坚持全警动员,多警联动,有效整合各部门、警种破案、追逃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多措并举、实效为先

(一)强化措施,在“打”字上下狠功夫。各县分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冬季严打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打击重点,既要积极采取便衣侦查、蹲点守候、物建特情、案件串并、审讯深挖等传统侦查措施,又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通过视频侦查、技术手段、合成研判,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性盗销摩托车(电瓶车)案件的侦破力度,抓获一批现行、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追缴返还一批涉案车辆,力争做到破一案带一串,破一串打一伙。

(二)强化职能,在“防”字上加大力度。要加强路面巡查管控,点线结合,查控车辆。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盗窃摩托车(电瓶车)发案规律特点,深化“网格化”巡逻工作,加大警力投入,把巡逻警力优先部署到案件高发时段,拓展巡逻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加大盘查力度,全面形成街面防控高压态势。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设卡查缉工作,在查获违法车辆的同时震慑犯罪、减少发案。

(三)立足阵地,在“控”字做足文章。针对赃车可能卖给二手车交易、修配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各县分局要认真摸排辖区“黑车”交易的有关情况,坚决依法打击。同时要加大对摩托车(电瓶车)交易、维修等行业的管控力度,广泛布建治安信息员和秘密力量,及时获取深层次情报信息,有效切断赃车销售渠道。同时要加强吸毒人员、有盗窃摩托车(电瓶车)前科劣迹人员的管控力度,有效遏制犯罪。

三、强化协作、整体作战

各县分局、各警种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全局意识,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工作机制,构建刑侦包攻坚、包串案;治安包场所、控销赃;交警包路面、查赃车;巡警包街面、打现行;派出所包社区(村组)、查车辆;治安卡口包外围、堵赃车的整体打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实现“一地发案,全警联动”,确保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整体作战、联手打击。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县分局在破案打击过程中发现的系列团伙性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专案打击。对已破获的案件,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体,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电瓶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和打击成果。同时要适时组织集中返还被盗摩托车(电瓶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特此通知

 

       安康市公安局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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