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2016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2016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2016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禁毒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
一、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1、继续贯彻中央6号文件、陕发6号文件精神,拟定并修改《安康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安康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安康市查处收拘强戒吸毒人员死亡处理办法》和《安康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等相关禁毒配套文件的报批工作。
2、适时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起草市禁毒委督导工作办法,督导各县区贯彻落实中央6号、陕发6号文件及全市禁毒工作。
3、紧密结合《安康市禁毒工作考评办法》,发挥禁毒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扎扎实实推动禁毒整体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以《缉毒执法效能考核考评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继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秦风扫毒收戒行动。坚持以侦破毒品目标案件为重点,加强对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协调参与力度,大力推动市级毒品目标案件侦破机制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毒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破大案与打零包相结合,大力强化毒品案件深度经营和大案攻坚,力求“多破案”、“破大案”,进一步强化县区、部门、警种之间的禁毒执法合作,全面推行联动作战、整体作战、合成作战模式,大力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5、针对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调整工作部署、创新打击方法,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打击行动,增强打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6、适时在全市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在汉滨、紫阳、汉阴、旬阳、岚皋、镇坪6县区开展铲毒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罂粟“零种植”、鸦片“零产量”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持续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7、进一步加强以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为主的预防教育工作,制订《全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8)》。联合教育等部门落实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时,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编写《安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读本》,确保在2016年秋季开学前,将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纳入我市课程教材中。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一所市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8、坚持常态化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学生返乡的有利时机,在车站、机场等交通站点开展禁毒宣传。在全市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继续开展“职工拒绝毒品行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及“六进”活动等禁毒主题活动。适时举办全市禁毒宣传通讯员培训班。
四、进一步强化禁毒严管
9、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考评办法》为依托,积极开展上网吸毒人员信息集中核查清理行动。全面核查清理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限期更新维护“现状不明”吸毒人员信息,确保管理状态明晰;及时更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确保警务信息化实战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吸毒人员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工作要求从源头确保上网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成对新发现吸毒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要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算数“的原则,坚决杜绝漏登、错登和重复录入现象的发生。
10、强力推进大收戒工作。集中清理核查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社区戒毒条例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11、完善双向查缉、案件经营和来源倒查为手段,做好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网络化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麻黄碱类、麻黄草、羟亚胺等重点制毒原料和非列管化学品的管控工作。持续开展对新建厂房及废弃工厂的摸排管控工作。不断加强对涉京方向涉爆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力度。
12、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安康市查处收拘强戒吸毒人员死亡处理办法》。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药监局进一步推进自愿戒毒、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适时在全市开展吸毒人员查处收戒专项行动,努力发现一批隐性吸毒人员,依法查处一批吸毒人员,收戒一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摸清病残吸毒人员底数,提出病残吸毒人员收戒区域设置规划,减少社会面吸毒人数。推动各县区认真贯彻全市旬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做好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
五、进一步以提高禁毒保障为支撑
13、协调建成戒毒医疗科室。按照省禁毒办的要求,协调市卫生局,积极向省公安厅、省卫生厅汇报,确保在安康市中心医院建立戒毒医疗科室。
14、适时举办禁毒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基层民警执法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举办毒品目标案件、易制毒化学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禁毒案件的审报培训班。全市禁毒信息管理人员全年接受两次以上集中培训,保证三年之内不能变动工作岗位。
15、全市公安机关查处涉毒案件不低于260起,起诉涉毒犯罪嫌疑人不低于50名,强制隔离戒毒戒不低于260人; DISA系统(即禁毒信息研判系统)要全面应用于缉毒工作实际。全年录入系统信息要达到800条以上,生成禁毒情报产品要达到20条以上。
16、对禁毒“十三五”建设提前做出规划。报请市政府在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中禁毒经费的分配比重。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力度。完成两个缉毒点的再次申报;我市申报的陕川界、陕鄂界缉毒检查站在“十二五”申报过程中,由于受名额限制,没有申报成功。2016年,确保两处检查站进入国家“十三五”计划之内。
17、完成1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建设。按照上级禁毒部门的要求,拟在市禁毒办及各县区禁毒办各建一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结合安康区域实际,拟在市禁毒办建立一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汉滨、高新、恒口合建一个基地,其他9县禁毒办各完成一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