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严重暴力犯罪打击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来源: 【字体: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

严重暴力犯罪打击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201612月,全市共发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2起,其中汉滨3起、旬阳2起、高新2起、石泉、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各1起。起较去年同期多发案5起,发案上升42%,其中一次致死3人以上的特大恶性案件2起。2016110,旬阳县段家河镇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严军因婚恋纠纷,持刀捅死3人、捅伤1人后畏罪自杀。227,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发生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世平因承建受害人家住房,索要工程尾款未果,心生怨恨,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述案例和数据充分表明,目前我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呈现高发频发态势,特别是227高新区安康大道杀人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灭门案件,引起媒体高度关注。全市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我市严重暴力犯罪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全市公安机关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积极应对,充分认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严厉打击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要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坚决遏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频发的势头。各级公安机关接报此类案件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对正在实施犯罪的要坚决果断依法处置,迅速终止现实危害;对作案后逃逸的要立即通缉,布网查控,尽快缉拿归案,防止危害扩大。对以报复社会、伤及无辜、宣泄不满为特点的命案,确保做到出警快、勘查快、抓捕快,在最短时间内破获案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三、落实“一长双责制”,做到靠前指挥。按照公安部要求,自201635日起,对所发的现行命案,公安局长必须亲临案发现场指挥开展现场勘查、召开专案会议、部署侦查措施,办案单位要将上述内容视频资料上传“部级刑专系统命案信息录入模块”。

四、加强防范处置工作。要健全完善动态研判预警机制,强化情报信息研判预警。要与技侦、网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监控和落地核查,对扬言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每一条情报线索,都要坚持“宁可信其有”,逐一开展查证处置,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一旦发现有制造个人极端暴力案件苗头的,必须列为重点管控对象,积极借助“大情报”平台实行动态管控。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武器装备配备。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指挥机制,坚持多警种协同作战、多手段同步上案,严防产生连锁反应、引发社会恐慌。

五、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要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工作理念,针对地域性民转刑命案高发的特点,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的杀人、爆炸、投毒等犯罪的极端分子及肇事精神病人纳入工作视线,实行分级管理,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命案的发生。

六、灵通信息,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凡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迅速开展侦查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为领导及时作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确保追击、堵截、搜捕等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决心,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及时发现举报可疑线索。对群众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和保护。同时,要着力加强舆论引导,一旦发生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坚持现场处置、勘查侦查与舆论管控引导同步部署,切实把握宣传尺度,防止引发炒作,防止形成新闻热点。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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