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6年,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公安改革为重点,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着力提高公安政治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创造新业绩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人才智力支持和精神文化动力。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着力铸造忠诚警魂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对党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以党建为龙头,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公安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以及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3、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创新,增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吸引力和实效性。在民警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巩固深化“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人民警察职业精神。

二、推进人事管理改革,激发队伍内在活力

4、着力优化编制警力资源配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做好编制内部挖潜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工勤人员等占用公安专项编制置换工作,探索建立警力编制非正式转移、动态性调整机制,整合警力资源,推动警力下沉。

5、探索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紧跟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务特点的职务晋升、考核评价和交流制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6、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公安院校安康生源招生与全市公安机关招警协调衔接机制,着力解决专业人才引进难、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基层边远地区招警难、外地民警留不住的问题。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安康籍毕业生成为全市公安机关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

7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对接全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控制增量,清理存量,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优化完善考核机制,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

8、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重点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安改革内容设置考核指标,坚持“抓大放小”原则,确保指标突出重点、力求精简、便于操作;不断固化“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考核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目标责任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的协调统一,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导向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成绩与评优评差、干部任用等挂钩,激发全警干事创业激情。

9、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局党委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队伍正规化建设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关系、与推进公安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推动落实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认真做好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选好配强市直公安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推动形成梯次合理、专业互补的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发挥干部协管职能,按照《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任职条件和资格,加大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异地交流力度。

11、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扎实推进公安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严格落实公安民警出国境报备审批工作,不断提升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健全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专业专家库。

五、夯实教育训练基础,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12、打牢教育训练基础。深入推进教育训练改革,切实加强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推动训练基地及实战化场馆建设。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水平,实现心理健康服务常态化。继续抓好实战技能训练教官培养,完善教官结构体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官队伍,为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实战化训练提供人才支撑。

13、强化民警在职训练。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落实机关民警年度实战轮训,指导各县分局、各警种开展民警岗位技能和实战技能年度轮训工作。扎实推动实战化训练达标考核制度,完善民警年度训历,深化训练成绩运用,开展民警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继续加强对警察教育训练支队举办各类培训的指导力度;加强调训人员训前教育,确保调训人员训练质量。

六、加强公安新闻宣传,深化和谐警民关系

14、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紧密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既要占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善于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提高公安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适时策划实施重大主题宣传,精心选取新闻素材,及时向全社会传递安康公安声音,讲好民警故事,树好警察形象。结合“汪勇式”创建、“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切实用榜样的力量教育和激励广大民警

15、提升舆情引导能力。精心设计新闻发布主题,及时主动策划开展新闻发布活动,规范发布流程,准确把握发布时机,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完善涉警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按照事件等级分级分类发布,进一步明确发布职责、权限,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借助市政府发布平台,不断巩固和提升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深化涉警舆情处置会商机制建设,加强与指挥中心、网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主动性。

七、加大爱警惠警力度,持续传递组织温暖

16、培育表彰先进典型。继续做好“每月一星”评选推荐工作,加大对新典型的挖掘力度,深化对老典型的持续培养,不断增强先进典型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深入开展“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选树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安康公安特色的先进典型,形成“典型梯队”,产生规模效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加大对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及其民警表彰奖励力度。

17、实施文化育警工程始终以服务公安现实斗争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公安文艺创作,弘扬主旋律,激发战斗力。按照“一警一爱好、一队一特色”原则,不断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切实惠及广大民警。结合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警营文体活动,活跃警营生活,陶冶民警情操,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

18、落实各项惠警措施。积极探索从优待警的新途径、新举措,做好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调整及相关津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年度体检、抚恤优待和人身意外保险制度,将辅警人员纳入保险范围,最大限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成立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安康市分会,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患职业重病、因公致残民警的救助力度。落实县级公安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19、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做好离退休干部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进一步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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