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康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2016年3月12日
安康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公安审计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各项专审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服务和保障。现将2016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坚持任中和离任审计常态化,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部署情况、遵守财经法纪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局审计室按照政治部人事科委托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分局要按照同级政工部门委托情况组织实施2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高新分局、恒口分局组织实施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月底完成。
二、执法活动财物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规范全市公安禁毒部门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形象。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开展县级禁毒部门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工作,要重点加大对执法活动财物的收取、扣押、保管、移交、处置等环节审计力度,要深入执法过程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和发现乱收滥罚的深层次根源,促进相关执法制度的健全完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交叉审计检查,市局审计室对汉滨、汉阴、石泉、岚皋、旬阳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进行执法活动财物直接审计。其余县分局负责对本级禁毒部门执法活动财物进行审计, 8月底完成。
三、社会团体审计
完成对全市公安机关所属学会和协会等社会团体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任务是:是否存在利用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协会、学会开展有偿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打着公安机关旗号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兼职取酬,政社不分、搭车收费,贪污私分公款、滥发奖金补贴和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摸清公安机关社会团体管理底数,促进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协会、学会收费行为,推动公安机关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分局分别负责本级社会团体审计,5月底完成。
四、投资项目审计
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意见,紧紧围绕“四项建设”开展审计监督,强化质量效益理念,最大限度防止高估冒算,压缩腐败空间。抓住实施“十三五”规划机遇,大力加强对公安信息化、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成本、价格、效益、安全的审计,做到提前介入、掌握主动、全程跟踪。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分局分别负责本级投资项目审计,市审计室将抽查各县分局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并汇总全市投资项目情况,10月底完成。
五、专项审计调查
继续深入开展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查纠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上补下抵”和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情况审计调查,对公安民警单警装备配备和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基层公安机关资源有效配置,切实保障武器装备的实用性、有效性。适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积极推进爱警暖警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分局分别负责本级专项审计调查, 10月底完成。
六、审计整改专项检查
大力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清查2013年至2015年期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专项检查工作,使整改率达到98%,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查近3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历年尚未整改到位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遗留问题。明确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计整改职责,运用挂牌督办、现场督导、定期通报、审计约谈、审计回访和审计评价等有效形式,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和审计整改不到位现象的发生。市局将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分局分别负责本级整改专项情况,市审计室将到各县分局检查审计整改专项工作,8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