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开展“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康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以“四小、四大、四重、四用”四个方面16项新措施,强力推进“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在如实立案、打击防范方面:
1、立小案。严格执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规范受案工作,坚持如实立案,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并细化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类别、作案手段特征,为分析研判、串并案件奠定基础。严格落实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杜绝有案不立、瞒报漏报等现象。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法制、督察、指挥中心、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2、勘小案。全面贯彻落实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实现可勘刑事案件现场全部勘查。完善技术分室建设,达到“小案有人勘、物证能提取、信息能录入”的要求。对每一起“盗抢骗”案件,都要进行现场信息全时空、立体式勘查、全方位采集,既要最大限度地提取痕迹物证,又要调取涉案视频监控、通信基站信息、电子物证信息,并及时录入现勘系统。按照“现场必须勘查、质量必须保证、鉴定必须准确”的要求,入室盗窃案件现场手印提取率达到20%,现场足迹提取率达到40%,现场生物检材提取率达到15%,现场勘验系统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案件现场勘察完毕后,及时进行比对、检验、鉴定,并录入现勘、DNA、指纹等信息系统,为破案、串并、移诉打下坚实基础。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各县、分局。
3、破小案。积极构建“主动侦查、深度研判、积极经营、集中打击”的打击模式,按照“多抓现行、比对扩线”的侦查方式,坚持调查走访、人员摸排、蹲点守候、布建特情、阵地控制等传统侦查手段和技侦、网侦、大情报、DNA、指纹、视频侦查等新兴技术手段相结合,以打击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以及地域性、职业性犯罪为重点,以群众深恶痛绝的入室盗窃、街头两抢、扒窃、电信诈骗、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为主攻方向,更多地“破小案”。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责任部门:各县、分局。
4、防小案。坚持打防并举、管控结合,全面构建以“六网”(街面社会面、城乡社区、实有人口、重点行业、视频监控、信息网络防控网)、“三圈”(环城区、环县区、环市际防控圈)、“五项机制”(信息资源共享、分析研判预警、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治安管控能力。深化重点区域整治,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场所的控制,对赃物集散地和流转渠道进行集中整治,斩断“盗抢骗”犯罪赃物输送渠道。积极推广汉阴县“三个精准防范”、宁陕“一人四管”工作经验,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牵头部门:市局治安支队、经文保支队;责任部门:各县、分局。
二、在警务协作、合成作战方面:
5、大整合。以市局“全警作战平台”为依托,坚持“立足实战、建用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整合各类公安及社会资源,充分挖掘信息资源潜能,拓展公安社会信息资源,促进警务系统之间信息数据共享,打通横向跨警种、纵向跨市县的信息壁垒、调度壁垒,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整体应用格局。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完善“1+X合成作战”模式,坚持刑侦、刑事技术、大情报、技侦、网侦、图侦“六位一体”同步上案机制,实现由“从案到人”向“从案到案”、“从人到案”、“从物到案”侦查模式的转变,实现全警高度合成,全面提升侦查打击能力。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指挥中心;责任部门:市局治安、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6、大侦查。深化网上合成作战,形成情报信息多维融合、深度研判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实现规模破案、批量破案。落实跨区域系列案件层报制度,对研判发现超出本辖区的跨区域系列案件线索,及时层报上级刑侦部门。落实指定管辖整体移诉制度,对“盗抢骗”犯罪案件实行集中指定管辖,提升综合打击效能。完善刑侦专业情报研判体系建设,创建“互联网+侦查破案”新型警务,强化刑事警情加工,从个案侦查向类案侦查拓展,重点围绕“盗抢骗”犯罪案件及时研判,分析串并,推送反馈指令,实现精确打击、深度打击。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市局相关部门、警种,各县、分局。
7、大技术。加强刑事技术、技侦、网侦、图侦四大技术建设运用,推行痕迹、照相、信息、视频、法医“五位同步”现场勘查,实行市、县(区)、所(队)“三级负责”现场勘查模式,对现场进行全时空、立体式勘查。加强标准化司法鉴定中心软硬件建设,建设“门类齐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标准化司法鉴定中心。加强警犬技术手段建设。加强现勘系统、DNA数据库、指纹库、足迹系统、人像比对系统建设水平,依托视频侦查、电子物证、DNA、微量物证及成份分析检验等技术手段提升攻坚克难、服务侦查破案的能力水平。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技侦、网安、指挥中心,各县、分局。
8、大协作。以侦查需求为导向,坚持发挥刑侦专业打击优势与警种整体联动优势相结合,发挥警种优势,统筹整合资源,实行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工作机制,全警联动、协作配合、全力攻坚。加快推进市局全警作战平台“联合坐席、责任共担,战果同计、高度合成,专业研判、服务全局”的功能应用,深化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作战合力,实现情报、侦查、技术一体化作战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技侦、网安、指挥中心,各县、分局。
三、在破案追赃、服务民生方面:
9、重办案。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打好“证据战”,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严格落实依法规范取证要求,严格按照审判的标准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有效减少执法办案瑕疵,杜绝执法过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积极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盗抢骗”犯罪的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牵头部门:市局法制支队;责任部门:市局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10、重追赃。树立“破案是逗号,追赃是句号”的工作理念,坚持破案打击和追赃挽损“两手抓”,快追赃、多退赃。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刑侦阵地控制,着力夯实涉赃线索搜集,通过赃物去向循线追踪,摸清销赃窝点,落实追赃措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财产损失。采取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随身财物、及时查询和冻结银行账户等方法,拓宽追赃渠道,尽最大努力追回赃物。坚持把追赃挽损情况作为刑事案件审核的必经程序、必审内容。凡是赃物去向没有查清、有赃款赃物没有追缴、有账户没有冻结等情形,落实专人核查补救。对于“盗抢骗“案件,追赃案件数占移送起诉案件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对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侵财类案件,追赃金额要达到涉案总金额的90%以上。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法制、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11、重退赔。强化追赃挽损退赔工作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政策,采取责令退赔、宣讲政策、规劝动员等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及其家属及时履行涉案财物退赔义务;对于赃款被挥霍、财物被损坏等情况,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及其家属的法制宣传教育,尽可能的落实经济赔偿,退赔受害人损失,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或全部退赔的,应在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提出酌定从轻处理的建议;反之,应提出酌定从重处理的建议。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责任部门:市局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12、重返还。坚持“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工作理念,以打击效能提升取信于民,用破案战果体现惠及民生,在坚持多破案的同时,全面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努力把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赃物认领发还制度。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涉案财物返还仪式,将追缴的赃款赃物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返还给受害群众。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治安、经侦、禁毒等部门,各县、分局。
四、在机制保障、考核奖惩方面:
13、用考核来倒逼。将“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纳入2016年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和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评范畴,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度考核制度,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采取督导检查、挂牌督办、适时召开推进会、约谈会等形式,完善考核问责机制,督促工作进展。对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战果不佳、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主要牵头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各县分局也要制定自己的考核办法,采取双向积分制、主办侦查员制度等措施,充分调动一线民警的破案热情。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市局治安、经侦、禁毒、督察等部门,各县、分局。
14、用战法来引领。以大数据应用为背景,运用“互联网+”新思维,以合成作战体系建设为依托,完善“
15、用机制来固化。建立完善以信息化为核心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完善破小案工作机制、合成作战机制、绩效考评机制、情报研判机制、经营打击机制、信息采集审核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侦查指挥体系、情报研判体系、侦查打击体系,强化资源合成、警种合成、上下合成、环节合成工作模式,大力实施“机制固化”行动,整合资源、深挖潜能,形成合成组织指挥、合成专业研判、合成专业打击的大刑侦格局,引领打击方式的变革,实现“以专业打职业、以体系打流窜、以秘密打隐蔽”的工作目标。牵头部门:市局刑警支队;责任部门:各县、分局。
16、用宣传来鼓舞。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动员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公安微博的作用,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有计划地大力宣传“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的成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宣传攻势,有效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通过召开赃物发还会、发布公告、悬赏举报、敦促投案自首等措施,发动、鼓舞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不断扩大战果。牵头部门:市局政治部宣传科;责任部门:市局刑侦、治安等部门,各县、分局。
安康市打击“盗抢骗”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