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对禁毒支队张睿同志的嘉奖令
2016年4月25日,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关于对2015年度全国毒品案件信息管理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禁毒办通[2016]24号),对在全国禁毒工作战线毒品案件信息管理工作突出的135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张睿同志为陕西公安机关受到通报表彰的两名民警之一。
张睿同志在案件系统管理工作中,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努力提高毒品案件信息管理工作水平,总结出了一套简捷易懂的方法,不管是查询、录入,还是修改、维护都能快速、熟练地完成,大大提高了案件录入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全市毒品案件录入质量和录入数的不断提高。所经办案件信息补录、审核工作,无拆分、合并、重复录入案件的情况发生,市级审核率达100%,在案件补录更新工作中,积极深入审判机关调取案件卷宗200余份,并积极协调帮助县区完成该项工作,使我市毒品案件系统管理工作从全省排名靠后跃至全省前列。鉴于张睿同志毒品案件信息管理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市公安局决定,对张睿同志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张睿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公安民警要以此为榜样,开拓进取、积极工作,为争创“西部先进,陕西一流”做出贡献。
此令。
局长:杨尚伟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