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努力打造廉洁警队,铸造优良警风。
一、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认识周永康、李东生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危害,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要位置,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四个始终”,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3、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遵守政治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及做好反恐处突、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强化问题导向,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4、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突出七个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一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问题;二是干部选拔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在入警入伍过程中徇私舞弊等影响政治生态的问题;三是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四是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内外勾结、损公肥私问题;五是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问题;六是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区域治安环境恶化等问题;七是利用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等问题。要加大自查自办力度。继续执行全年诫勉谈话人数不少于民警总数的2%,每百名民警必须查处1.5起以上违法违纪案件。查办案件、诫勉谈话达不到指标的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对于主动发现、主动查处、主动上报的县分局,在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中不扣分,并酌情予以加分。
5、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重点发现和纠正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并追责。
6、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治理基层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贪腐和执法不公问题,重点整治户政、交通、消防等管理服务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粗暴执法、欺压群众等顽症。以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信访办等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7、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和整治违法扣押、随意处置、私分贪占涉案财物等问题,促进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公安特费整治,治理特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防止成为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温床。群众反映较多、容易滋生腐败的治安、刑侦、交警、消防等重点警种、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组织问题治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建立公安机关内部通报制度,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点案例要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全年至少开展1次廉洁从警专题培训,全年组织党员、民警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不少于4次,教育面达到100%。
9、积极服从服务全国、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大局。履行好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健全追逃追赃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边控防逃力度,认真完成各级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运用好“四种形态”,筑牢思想纪律防线。
10、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警培训计划、廉政谈话以及日常学习教育之中,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自觉。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切实纠正、督促整改。
11、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高举纪律戒尺,对照“六大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的提醒警示、谈话函询,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出现问题严肃处理。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采取批评教育、谈话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违纪问题。对主动坦白、认真悔过的,从轻处理;对抗拒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处理,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12、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各县分局纪检监督部门要勇于担当、善于发现、敢于较真,毫不手软地执行纪律,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新常态。要保证50%以上的力量投入到纪律审查上来,在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上狠下功夫,集中力量查处重大违纪问题、集体性腐败问题。今年是省厅确定的“办案规范年”,要求案件从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决定下达、落实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办理,把案件办成“铁案”。按照公安部、省厅要求,今年市县公安纪检部门要对十八大以来作出的纪律处分情况逐一检查,对处分决定未真正执行或未全面执行的,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确保执行到位,维护纪律严肃性。
1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紧紧围绕执法管理等各项权力运行,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建立健全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1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不包括研究案件),对直属单位和科、所、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1次检查考核,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1次总结。
1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安康公安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各县分局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上廉政党课,要组织力量积极向人民公安报党风廉政建设专版投稿。今年,各县分局必须在人民公安报党风廉政专版刊发稿件1-2篇,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要加强警营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好“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大力选树正面典型,引导广大民警培养高尚职业操守,培育优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家风,推动警营风气持续向善向上。
四、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5、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管队伍抓队伍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在全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张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各级“一把手”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严格抓好分管部门管党治党工作,把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层层传导管警治警压力,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一岗双责”要求,确保主体责任压实扛牢。
16、强化责任追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把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线索在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公安纪检组织报告。
17、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格局。纪检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问题线索要相互通报,开展工作要全面对接。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以实战化为导向的“对抗式”、“抄底式”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反恐维稳、重大活动、专项行动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重大警务部署令出必行、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全面加强12389公安民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工作,加大现场检查、投诉核查、专项督察力度,认真处理和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纠风治弊主力作用。抓紧网上督察系统建设,按时完成公安监督平台移交督察部门工作,搞好对接,确保平稳过渡。公安审计部门要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审计整改,开展警用装备采购、信息化工程和禁毒执法财物专项审计,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发挥反贪污浪费尖兵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特约监督员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半年至少召开1次特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18、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既要坚决维护铁的纪律,又要有效激发队伍活力。要保持政治定力,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注重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适当定错量纪,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要坚决维护公安执法尊严,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阻挠民警正当执法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要切实抓好为基层松绑减负工作,紧密结合公安改革,下大力气帮助基层推动解决负担过重问题,特别要以解决110恶意骚扰报警和分流处置非警务警情为抓手,有效解决基层负担。警务督察、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门监督,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各项惠警措施落到实处。
19、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督队伍。推进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合署办公,着力解决县级公安纪检机构人员老化、力量不足问题。严格执行《安康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安公纪[2016]38号),教育和监督公安纪检监督干部模范守纪、严以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督干部四大纪律。进一步完善公安纪检监察队伍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格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对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有问题教育不改的,立即调整;对执纪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严格执行纪检考核办法。各县分局纪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四张清单”和《安康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三三二”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清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单位。要逐级向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以发现、整改问题为主要任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责任不力的,限期整改,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