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6月12日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国毒品重点地区整治会议精神,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提升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秦盾禁毒严打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改变我市查处吸毒人员滞后的不利局面,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吸毒人员集中收戒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公传发【2016】131号)的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12日至9月22日全警动员,大干100天,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县公安局、分局要把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总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到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对于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本次“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作为重拳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秦盾禁毒严打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强硬措施。
二、目标任务
本次“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全市收戒吸毒人员数量要达到190人以上,全面完成全市公安机关“秦盾禁毒严打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市在全省排名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友良 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
成员:周长江 市局刑警支队政委
李宏团 市局治安支队长
马钦珏 市局技侦支队长
王朝辉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长
曹建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长
任国庆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长
周章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长
谭 简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禁毒支队,由禁毒支队长谭简兼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邝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督导检查、工作通报、经验总结等日常工作。禁毒支队全体民警为“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人员,禁毒支队民警李军为联络员。
四、工作方法
各县公安局、分局要根据本地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实际,量化分解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成效。要高度重视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吸毒人员发现能力,最大限度地将隐性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自我加压、强力驱动,对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逐名落实到每位民警,穷尽措施落地见人,查活动轨迹、查交往人员、查居所物品,以提高吸毒人员见面率带动强戒率的提升。
(一)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逢嫌必检”的规定,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进行尿检,确定发现吸毒人员。
(二)对辖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康复)及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全面进行吸毒检测,发现有吸毒行为的,一律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三)对本地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和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吸毒人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布控,多方查找下落,查获后依法对其强制隔离戒毒。
(四)依法依规进行吸毒人员的收戒管控和登记,对查处的吸毒人员要依法处置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严禁降格处理。杜绝办人情案,做到该查严查,该戒必戒。查处信息要及时准确录入吸毒人员管控系统。
五、工作要求
各县公安局、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量化具体指标,责任到单位、个人,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统筹利用资源,务求取得实效。各警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警动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打好联手仗、整体仗,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推动吸毒人员集中收戒行动的深入开展。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及时指导收戒行动。刑侦部门要充分利用警种优势,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所、点、站分布面广的优势,尽可能排查吸毒人员。监管场所要挖掘内部潜力,开辟病残吸毒人员专区,做到办案部门送一收一,不拒不退,并积极协调司法强戒部门做好转戒工作。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路查管理的优势,尽可能发现毒驾人员,该戒应戒。网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网上作战优势,落地核查吸毒人员。法制部门要依法审批,不得随意提升收戒门槛。各警种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和省厅关于“逢嫌必检”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全面落实尿检措施。
市局把这次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动纳入全市年度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中进行考评,对各县公安局、分局工作情况实行月通报。定期对各县公安局、分局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查获处置情况、吸毒人员现状不明信息整改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直接发给各县、区禁毒委员会、公安局主要领导。市局将对毒情严重、工作滞后县公安局、分局进行督导检查并发督导令,对到期没完成任务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将约谈主要领导。各县公安局、分局也要组织工作小组,分赴基层单位进检查督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工作期间,各县公安局、分局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确保“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要严格执行情况报送制度,重要情况、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附:全市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任务分配表
全市吸毒人员“大收戒”百日攻坚工作任务分配表
合计 |
190 |
汉滨 |
77 |
汉阴 |
21 |
石泉 |
15 |
宁陕 |
4 |
岚皋 |
10 |
紫阳 |
25 |
平利 |
8 |
镇坪 |
8 |
旬阳 |
18 |
白河 |
7 |
高新 |
3 |
恒口 |
8 |
注:以上任务数为全年任务数减去2016年1月1日至6月12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录入完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