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二)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专办字[2016]6

各县公安局、分局:

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在全体参战民警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创新了工作举措,创出了先进经验,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621,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分别对《考核办法》和《指导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专项办”主任周丰多次深入基层指导调研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多次听取、审议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及文件资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专项办”副主任李友良先后在《西部法制报》、《安康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展示了我市公安机关决战决胜打击“盗抢骗”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安康日报》等中省市主流媒体均对我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系列报道。

专项行动引起了各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624,旬阳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红星对全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作出批示:“此项工作公安局抓得很好,效果明显,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非常满意,请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75,石泉县委书记李启全同志批示:“公安局方案很务实,工作很扎实,县委、政府提供好各项保障,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表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千方百计激发干警活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石泉更加平安,更加和谐。” 石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耀宜同志批示:“请世波县长持续关注此项专项行动,在活动外部环境营造和财政保障上予以强化。”

同时,专项行动得到了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旬阳、岚皋两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通告》。《通告》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言简意该,重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强,对专项行动期间打击整治的重点、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途径以及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体现了良好的执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

201611630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8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94%;五类侵财犯罪起诉168人,同比增长35.48%;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9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04名的8.65%,同比下降0.26%

根据《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经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为:第一名岚皋;第二名汉滨;第三名旬阳;第四名紫阳;第五名石泉;第六名宁陕;第七名白河;第八名汉阴;第九名镇坪;第十名恒口;第十一名平利,第十二名高新。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8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94%。其中,宁陕破案6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1.25%高新破案5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0%旬阳破案30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1.21%紫阳破案21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8.06%岚皋破案13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5.1%平利破案12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2.65%石泉破案13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38%恒口破案3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8.57%白河破案9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4.55%汉阴破案12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3.21%镇坪破案2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8.57%汉滨破案47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8.52%

2五类侵财犯罪起诉人数增长率: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168人,同比增长35.48%。其中,恒口起诉3人,同比增长200%;紫阳起诉21人,同比增长133%;镇坪起诉3人,同比增长100%;旬阳起诉26人,同比增长100%;白河起诉15人,同比增长87.5%;岚皋起诉10人,同比增长66.67%;汉滨起诉39人,同比增长39.29%;石泉起诉24人,同比增长26.32%;平利起诉8人,同比下降11.11%;汉阴起诉10人,同比下降23.08%;宁陕起诉5人,同比下降50%;高新起诉4人,同比下降50%

3重刑率上升幅度:全市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共9名,同比下降0.26%。其中,汉阴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3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21.43%;宁陕、岚皋、汉滨、旬阳、紫阳、石泉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1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33.33%20%9.09%8.33%7.14%4.76%重刑率升降幅度为:宁陕、汉阴、岚皋、石泉、汉滨同比依次上升33.33%21.43%20%4.76%2.84%;旬阳、紫阳同比依次下降0.76%12.86%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攻坚不强、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恒口、白河、汉阴、镇坪、汉滨破案均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平利、汉阴、宁陕、高新起诉五类侵财犯罪人数同比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宁陕、高新下降幅度高达50%

3五类侵财犯罪打击质量整体呈下滑趋势,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仅9名。旬阳、紫阳呈下降趋势;平利、镇坪、白河、高新、恒口为“零战果”。

4、汉滨、宁陕、岚皋、白河、镇坪未按时或按要求上报加分项资料。汉阴、石泉、紫阳、平利、旬阳、高新、恒口至今未上报加分项资料,对上述七个县分局提出批评,并扣除相应分值。

5宣传工作存在重视不够、上热下冷、形式单一等现象,对内没有有效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对外没有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的成效,力争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市“专项办”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打赢打好打击“盗抢骗”犯罪这一场硬仗。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要加强案件串并和侦查经营,加大破案力度。要重点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是零战果的县区,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检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加快办案进度。五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要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要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要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通报表.xls

                    安康市打击“盗抢骗”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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