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在全体参战民警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创新了工作举措,创出了先进经验,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专项行动得到了各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据统计,
根据《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经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为:第一名汉滨;第二名石泉;第三名旬阳;第四名岚皋;第五名紫阳;第六名宁陕;第七名汉阴;第八名平利;第九名白河;第十名高新;第十一名镇坪,第十二名恒口。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0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0.03%。其中,高新破案6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91.43%;宁陕破案7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8.75%;旬阳破案35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2.15%;紫阳破案23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7.1%;平利破案16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8.16%;岚皋破案15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2.86%;石泉破案16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1.92%;恒口破案4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7.14%;白河破案11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汉滨破案582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7.7%;镇坪破案3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7.14%;汉阴破案12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5.36%。
2、五类侵财犯罪起诉人数增长率: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199人,同比增长18.45%。其中,恒口起诉4人,同比增长300%;白河起诉17人,同比增长112.5%;紫阳起诉21人,同比增长110%;镇坪起诉3人,同比增长100%;旬阳起诉30人,同比增长36.36%;石泉起诉26人,同比增长30%;汉滨起诉51人,同比增长13.33%;岚皋起诉13人,同比下降13.33%;高新起诉9人,同比下降18.18%;汉阴起诉10人,同比下降28.57%;宁陕起诉7人,同比下降30%;平利起诉8人,同比下降33.33%。
3、重刑率上升幅度:全市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共13名,同比下降1.21%。其中,汉滨、汉阴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分别为4名和3名,各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19.05%和20%;宁陕、岚皋、平利、紫阳、旬阳、石泉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1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33.33%、20%、6.67%、6.25%、5.26%、4.55%。升降幅度为:宁陕、汉阴、岚皋、汉滨、平利同比依次上升33.33%、20%、20%、11.36%、6.67%;旬阳、石泉、紫阳同比依次下降3.07%、4.55%、8.04%。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岚皋、高新、汉阴、宁陕、平利起诉五类侵财犯罪人数同比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宁陕、平利下降幅度超过30%。
2、旬阳、石泉、紫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均呈下滑趋势;镇坪、白河、高新、恒口“零战果”
3、宣传工作存在重视不够、上热下冷、形式单一等现象,对内没有有效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对外没有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此,市“专项办”要求各县区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要强化信息研判,加大破案攻坚。要重点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尤其是旬阳县公安局要穷尽手段,力争早日将全省“猎鼠行动”二十名重点逃犯之一——唐奇缉拿归案。三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是零战果的县区,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检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加快办案进度。五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追逃。要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要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要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通报表(三).xls
安康市打击“盗抢骗”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