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五)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县公安局、分局:

全市公安机关“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止930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4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1.15%;五类侵财犯罪起诉272人,同比增长16.24%;判决五类侵财犯罪人数173名,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23名,“重刑率”为13.29%,同比上升4.45%;破获部、省、市挂牌督办案件9起;抓获省公安厅重点督捕逃犯2名;召开赃款赃物返回大会10余场次。

根据《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经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为:第一名汉滨;第二名旬阳;第三名石泉;第四名岚皋;第五名白河;第六名紫阳;第七名平利;第八名汉阴;第九名宁陕;第十名镇坪;第十一名高新;第十二名恒口。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914,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编辑的《专项行动专刊》第93期,以《陕西省安康市公安机关推出“四小四大四重四用”新举措,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为题,宣传推介了我局“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采取的十六条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918,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在《专刊》上作出重要批示:“四小四大四重四用”十六条措施得到公安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办宣传推介,这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定贯彻落实“十六条措施”的信心,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使措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成为安康公安工作的亮点,确保“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926,《人民公安报》第六版以《安康:“四小四大四重四用”严打“盗抢骗”犯罪》为题,详细报导了我市公安机关用16条措施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情况。

为分析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阶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926,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旬阳召开全市 “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现场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家仲代表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了讲话,总结回顾了取得的成绩,对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始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二是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打击工作的精确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吴家仲还就加强专项行动考核,实行“三考联评”机制以及加强协调联动、支持配合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秋季大比武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分别通报了全市 “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进展以及刑事技术分室建设应用情况。旬阳、汉滨两个县分局分别作了演示汇报和经验交流。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4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1.15%。其中,高新破案8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15.71%;平利破案26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08.16%;宁陕破案8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07.5%;旬阳破案42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98.44%;紫阳破案29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95.16%;石泉破案23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8.85%;岚皋破案19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9.18%;汉阴破案21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8.21%;恒口破案4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0%;汉滨破案82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7.29%;白河破案14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3.64%;镇坪破案3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1.43%

2、五类侵财犯罪起诉人数增长率: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272人,同比增长16.24%。其中,恒口起诉5人,同比增长400%;紫阳起诉34人,同比增长183.33%;镇坪起诉5人,同比增长100%;白河起诉19人,同比增长90%;汉滨起诉78人,同比增长21.88%;旬阳起诉37人,同比增长12.12%;石泉起诉30人,同比增长11.11%;岚皋起诉15人,同比持平;平利起诉19人,同比下降13.64%;高新起诉9人,同比下降18.18%;汉阴起诉11人,同比下降42.11%;宁陕起诉10人,同比下降50%

3、重刑率上升幅度:全市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共23名,同比上升4.45%。其中,汉滨、平利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4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12.5%22.22%;汉阴、旬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3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18.75%11.54%;紫阳、镇坪、白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2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10.53%66.67%15.38%;石泉、宁陕、岚皋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各1名,分别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的3.7%12.5%14.29%。升降幅度为:镇坪、平利、白河、岚皋、宁陕、汉阴、旬阳、汉滨同比依次上升66.67%22.22%15.38%14.29%12.5%9.66%4.87%3.99%;紫阳、石泉同比依次下降1.97%3.99%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利、高新、汉阴、宁陕起诉五类侵财犯罪人数同比呈下降趋势,尤其是汉阴、宁陕下降幅度较大。

2紫阳、石泉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呈下滑趋势;高新、恒口“零战果”。

3汉阴、镇坪、旬阳、恒口未上报加分项资料,对上述四个县分局提出批评,并扣除相应分值。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县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9.26” 旬阳会议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大干六十天,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下一阶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强化信息研判,加大破案攻坚。重点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要专班跟进,穷尽措施手段, 切实加强对市“专项办”挂牌督办案件的侦办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零战果的县分局,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检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加快办案进度。五是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全市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战果排名通报表(五).xls

                     安康市打击“盗抢骗”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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