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给圆满完成重要武器装备运输安全保卫任务执勤单位的嘉奖令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

给圆满完成重要武器装备运输

安全保卫任务执勤单位的嘉奖令

   

    2016年以来,国家重要武器装备运输任务密集,涉及区域广,机动性、敏感性、时效性强,安全保卫任务标准高,参战警种部门多,要求严,难度大。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担负任务的各县(区)公安机关和市局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厅的任务部署,从保障国防装备建设、保卫国防安全的战略高度,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任务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每一项任务安保工作。执行任务中,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全体参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通力协作,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072-13”、“072-14”、“072-15”、“072-16”、“072-17”、“072-18”、“19-07A”、“19-08A”、“19-09A”、“19-09B”、“19-10B”、“19-10A”、“19-11B”等一批重要武器装备运输安全保卫任务,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参试部队、国防军工单位的充分肯定。为此,特对宁陕县公安局、石泉县公安局、汉阴县公安局、汉滨分局、旬阳县公安局、白河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警卫处)、巡特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你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稳妥做好各项任务安全保卫工作,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局长  杨尚伟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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