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五)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公刑发[2017]17

各县公安局、分局:

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开展以来,自2016121日至201712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28起,完成目标任务1500起的61.9%。五类侵财犯罪起诉108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83.1%。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16起,完成目标任务22起的72.7%。抓获网上逃犯85人,完成目标任务154人的55.2%,其中,抓获“盗抢骗”逃犯55人,完成目标任务116人的47.4%;抓获历年逃犯14人,完成目标任务38人的36.8%;召开赃款赃物返还仪式30场次,完成目标任务36场次的83.3%

19零时起至1124时,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冬季集中抓捕行动。此次集中抓捕行动以打击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盗抢骗犯罪案件为重点,选择一批经营成熟的案件进行集中统一抓捕,以此壮大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声势,推动集中打击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期间,共破获目标案件17115案,涉案金额8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抓获网上逃犯15名,缴获赃款赃物价值37万余元。

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进一步助推集中打击行动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实效、打出声威,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利用节前慰问基层单位和民警之际,先后带队深入包抓县分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检查贯彻落实“1.5”会议尤其是杨尚伟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督查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进展情况。

15,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县分局均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杨尚伟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工作情况通报,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推动了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深入开展。116汉滨分局召开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推进会,对集中打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市公安局副局长、汉滨分局局长邱祖满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岚皋县公安局夯实责任、自我加压,确定了11起“盗抢骗”案件和10名网上逃犯作为集中打击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和督捕逃犯。

二、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28起,完成目标任务1500起的61.9%。其中,汉滨破案285起,紫阳破案125起,旬阳破案123起,汉阴破案75起,平利破案73起,岚皋破案72起,镇坪破案54起,石泉破案48起,白河破案37起,宁陕、高新各破案14起,恒口破案8起。共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16起,完成目标任务22起的72.7%。其中,汉滨破获5起,旬阳破获3起,紫阳破获2起,汉阴、宁陕、岚皋、平利、白河、高新各破获1起。高新分局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快速破获“1.16”故意杀人案。紫阳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快侦快破“1.17”扒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带破案件21起。平利县公安局所队联动,成功破获市“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办挂牌督办的系列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破获系列案件8起,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旬阳县公安局专案侦查,先后破获“1.4”非法拘禁案和“1.11 寻衅滋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2、起诉五类侵财犯罪: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108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83.1%。其中,旬阳起诉34人,汉滨起诉28人,石泉、平利各起诉10人,紫阳起诉7人,宁陕起诉6人,岚皋起诉5人,汉阴、白河各起诉3人,高新、恒口各起诉1人。

3、网上追逃:全市抓获网上逃犯85人,完成目标任务154人的55.2%。其中,旬阳抓获网上逃犯23人,紫阳抓获网上逃犯14人,岚皋抓获网上逃犯10人,汉滨抓获网上逃犯9人,平利抓获网上逃犯8人,石泉抓获网上逃犯5人,宁陕抓获网上逃犯4人,汉阴、白河、高新各抓获网上逃犯3人,镇坪各抓获网上逃犯2人,恒口抓获网上逃犯1人。共抓获“盗抢骗”逃犯55人,完成目标任务116人的47.4%。其中,旬阳抓获“盗抢骗”逃犯13人,紫阳抓获“盗抢骗”逃犯10人,岚皋抓获“盗抢骗”逃犯9人,平利抓获“盗抢骗”逃犯7人,汉滨抓获“盗抢骗”逃犯4人,汉阴、高新各抓获“盗抢骗”逃犯3人,石泉、镇坪各抓获“盗抢骗”逃犯2人,宁陕、白河抓获“盗抢骗”逃犯1人。共抓获历年逃犯14人,完成目标任务38人的36.8%旬阳抓获历年逃犯6人,紫阳抓获历年逃犯4人,石泉、宁陕、岚皋、白河各抓获历年逃犯1人。紫阳县公安局精心部署、缜密侦查,在全市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冬季集中抓捕行动中,先后抓获李加、李加兵、李明全等三名历年逃犯。

4、返赃仪式:全市共召开赃款赃物返还仪式30场次,完成目标任务36场次的83.3%。其中,汉滨召开7场次,旬阳各召开6场次,汉阴、石泉各召开3场次,紫阳、岚皋、平利各召开2场次,其余县分局各召开1场次。11112日,石泉县公安局饶峰、城关派出所先后召开赃款赃物返还仪式,共为受害群众返还涉案财物6万余元。116平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行赃款赃物返还仪式,为受害群众返还涉案财物10万余元。119汉滨分局刑侦大队举行赃款赃物返还仪式,为受害群众返还涉案财物3万余元。120紫阳县公安局召开涉案财物集中返还大会,共向受害人返还被盗现金4万余元、摩托车4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集中打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石泉、镇坪、恒口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零战果”。

二是镇坪起诉五类侵财犯罪零战果”。

三是恒口抓获“盗抢骗”逃犯零战果”;汉滨、汉阴、平利、镇坪、高新、恒口抓获历年逃犯“零战果”。

四 、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县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1.5”会议尤其是杨尚伟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下一阶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职责任务、手段措施、追赃追逃、宣传发动“五到位”,将集中打击行动向纵深推进,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重点加强对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要专班跟进,穷尽措施手段, 切实加强对市局挂牌督办案件和督捕逃犯的侦办和抓捕工作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零战果的县分局,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检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加快办案进度。五是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集中打击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统计表(五).xls

                              安康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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