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七)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来源: 【字体: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了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610日,市公安局先后下发《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督办案件的通知》和《公开通缉“盗抢骗”在逃人员的通告》,分别对汉滨区李明葳被盗案等34起“盗抢骗”案件和汉滨区黄定海等20名“盗抢骗”在逃人员予以集中挂牌督办、公开通缉督捕。

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开展以来,自20161212017210,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97起,完成目标任务1500起的73.1%。五类侵财犯罪起诉151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116.2%。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22起,完成目标任务22起的100%。抓获网上逃犯99人,完成目标任务154人的64.3%,其中,抓获“盗抢骗”逃犯59人,完成目标任务116人的50.9%;抓获历年逃犯12人,完成目标任务38人的31.6%;召开赃款赃物返还仪式37场次,完成目标任务36场次的102.8%

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97起,完成目标任务1500起的73.1%。其中,汉滨破案329起,紫阳破案136起,旬阳破案120起,汉阴破案109起,岚皋破案97起,平利破案86起,石泉破案61起,镇坪破案53起,白河破案50起,高新破案23起,宁陕破案21起,恒口破案12起。共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22起,完成目标任务22起的100%。其中,汉滨破获5起,紫阳、旬阳各破获3起,汉阴、石泉、岚皋、白河各破获2起,宁陕、平利、高新各破获1起。

2、起诉五类侵财犯罪: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151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116.2%。其中,旬阳起诉37人,汉滨起诉29人,平利起诉23人,紫阳起诉14人,石泉起诉13人,汉阴起诉12人,白河起诉8人,宁陕起诉7人,岚皋起诉6人,高新、恒口各起诉1人。

3、网上追逃: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99人,完成目标任务154人的64.3%。其中,旬阳抓获网上逃犯22人,紫阳抓获网上逃犯18人,岚皋抓获网上逃犯13人,汉滨抓获网上逃犯11人,石泉抓获网上逃犯9人,平利抓获网上逃犯8人,汉阴抓获网上逃犯6人,宁陕、白河、高新各抓获网上逃犯3人,恒口抓获网上逃犯1人。共抓获“盗抢骗”逃犯59人,完成目标任务116人的50.9%。其中,紫阳抓获“盗抢骗”逃犯13人,岚皋抓获“盗抢骗”逃犯11人,旬阳抓获“盗抢骗”逃犯8人,汉阴抓获“盗抢骗”逃犯6人,汉滨抓获“盗抢骗”逃犯5人,石泉抓获“盗抢骗”逃犯4人,高新抓获“盗抢骗”逃犯3人,镇坪抓获“盗抢骗”逃犯2人,白河抓获“盗抢骗”逃犯1人。共抓获历年逃犯12人,完成目标任务38人的31.6%。其中,紫阳、旬阳各抓获历年逃犯4人,汉滨、石泉、宁陕、白河各抓获历年逃犯1人。

4、返赃仪式:全市共召开赃款赃物返还仪式37场次,完成目标任务36场次的102.8%。其中,汉滨召开7场次,旬阳召开6场次,汉阴召开4场次,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各召开3场次,恒口召开2场次,镇坪、白河、高新各召开1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集中打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镇坪、恒口破获本地电信诈骗案件“零战果”。

二是镇坪起诉五类侵财犯罪“零战果”。

三是宁陕、恒口抓获“盗抢骗”逃犯“零战果”;汉阴、岚皋、平利、镇坪、高新、恒口抓获历年逃犯“零战果”。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此,各县分局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并加强对集中打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重点加强对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要专班跟进,穷尽措施手段, 切实加强对市局挂牌督办案件和督捕逃犯的侦办和抓捕工作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零战果的县分局,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检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加快办案进度。五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战绩。同时,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战果统计表(七).xls

                             安康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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