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挖吸毒人员犯罪
强化“盗抢骗”集中打击工作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市刑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和秦鹰禁毒严打系列行动,迅速出击,扎实部署,以严打深挖为重点,严厉打击吸毒人员实施的盗抢骗犯罪。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近年来,吸毒人员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急剧增多。侵财类案件抓获人员中,吸毒人员高达20%以上。目前,我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664人,还有大量隐形和吸食合成毒品人员未被发现。多数吸毒人员为支付高额毒资铤而走险,大量实施盗抢骗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深挖吸毒人员犯罪是对犯罪链条上的成员、余罪全面打击、清理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打击质量、净化社会环境的有力措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要把深挖吸毒人员盗抢骗犯罪作为“破小案、暖民心”的具体举措,不断强化打击工作力度,推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
(一)加大审讯工作力度。对抓获的现行吸毒人员,要紧紧围绕涉毒案件的资金来源作为审查重点,积极主动深挖吸毒人员“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骗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吸毒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和住所进行细致地检查,对搜查扣押的手机、金银首饰等物品要查明来源,并组织侦查、技术人员结合盗抢骗案件的涉案财物进行比对。各县分局对查获的吸毒人员,必须查清吸毒人员涉嫌的盗抢骗等刑事违法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要充分发挥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阵地优势和资源优势,开辟侦查打击第二战场。对新入所的戒毒人员,要严格审查,细致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对已关押的吸毒人员,要组织“回头望”,通过教育谈话、特情耳目等手段,主动发现、敦促戒毒人员坦白、检举盗抢骗违法犯罪线索。
(三)加大信息研判力度。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资源优势,全面采集吸毒人员的指纹、DNA、视频图像、涉案物品等信息资料,迅速开展比对查询工作。同时,要定期分析吸毒人员的活动轨迹、收支情况,结合辖区发案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研判工作,力争发现破案线索。
(四)加大特种行业管控力度。要对吸毒人员经常出入、消费的场所和二手市场等特种行业,组织多种形式的突击检查,主动发现线索;要安排秘密力量主动贴靠吸毒人员,了解掌握动态,发现其盗抢骗违法犯罪线索。
三、夯实责任、协作配合
各县分局要进一步夯实刑侦、禁毒、治安、监管、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的主体责任,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包抓领导、确定责任民警,把日常工作和主动工作相结合,形成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办案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技侦、网安、情报、监管、法制、信息研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多警种协同作战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加快线索查证、反馈过程,坚决打赢深挖吸毒人员侵财犯罪突破战。
四、依法办案、明确奖惩
要依法、规范获取吸毒人员盗抢骗犯罪线索,重办案、重程序,保证线索质量,规范线索获取、查证、反馈等工作环节。要落实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民警深挖吸毒人员盗抢骗犯罪的积极性,将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吸毒人员主动交代或者检举揭发的盗抢骗案件、线索,要立即组织专人顺线追查,依法办案;对工作不力,压案不查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有立功表现的吸毒人员,要依法落实政策,严格保密制度,彻底消除吸毒人员的后顾之忧。
各县分局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请及时上报市局刑警支队。
特此通知
安康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