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十大精品案例、十大破案能手、十大追逃能手”候选案例(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来源: 【字体: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更好地总结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打击效能,充分展现广大办案民警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中的工作成效,按照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第一次推进会议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十大精品案例、十大破案能手、十大追逃能手”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市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任组长,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刑警支队牵头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十大精品案例”评选范围是集中打击行动期间破获的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性现行案件或积案。

(二)“十大破案能手”评选范围是集中打击行动期间主办案件数在本县区名列前茅的民警。

(三)“十大追逃能手”评选范围是集中打击行动期间抓获历年逃犯或“盗抢骗”逃犯数量在本县区名列前茅的民警。

三、评选条件

(一)“十大精品案例” 评选条件

1、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能熟练运用传统侦查方式和现代科技信息手段。

2、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能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网上串并等多种信息技术。

3、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在侦破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著提高侦破效率,节约办案成本。

4、案件定性准确,措施使用得当,办案程序合法,主要案犯抓获归案。

5、追赃工作扎实彻底,追缴的赃款赃物及时返还群众。

(二)“十大破案能手”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侦查素质、较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担负起大要案件的主侦主办工作。

2、参与侦破案件数量多,在侦破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

3、独立办案能力强,办案质量高,证据意识强,案件定性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合法,法律文书清楚规范,办案无差错,未发生因证据不足不能起诉案件。

4、近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涉法上访案件。

(三)“十大追逃能手” 评选条件

1、能够运用各种手段开展抓捕逃犯工作。

2、能不断总结探索追逃新战法,运用新战法抓获网上逃犯战果显著。

3近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涉法上访案件。

四、评选方式

(一)推荐: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务必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县分局结合战果情况,每个项目上报1-2个(名)候选案例(人员)。推荐的案例(人员)应撰写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按照规定样式撰写(见附件),应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各县分局要于425日前将事迹材料报刑警支队李照国,电话:3181185,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

(二)审查: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案例(人员)逐一资格审核。

(三)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候选案例(人员)进行评审。

五、奖励方式

对被评选的案例(人员),将分别授予安康市公安局“十大精品案例、十大破案能手、十大追逃能手”荣誉称号,并予奖励。

附:事迹材料样板.doc

                                  安康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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