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公通字〔201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公安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201727

 

 

 

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

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

  

       当前,公安机关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相对突出,加之受各类专项行动、检查考核、会议文件、数据报表过多过滥,执法办案程序机制不够完善,信息系统资源共享不够充分等因素影响,基层民警工作负担重、心理压力大、超时工作多,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依法履行公安机关职责,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现就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严格依法履职

1. 严格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规范用警权限、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得指派民警参与法定职责之外的非警务活动。

2.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不得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互相兼职。

3. 修订《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110受理报警求助职责范围,积极推进建立由各相关政府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应急联动服务机制,协调推动非警务类求助及时得到科学合理分流。建立完善警情分类处置制度,科学合理地规范限时出警、处警,提高精准化、专业化处置水平。

4. 认真落实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不得擅自增加新的证明种类。

二、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充实实战力量

5. 结合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完善警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警力配置向案件多、任务重的地区、部门和基层一线倾斜。地市以下公安机关除特殊岗位外,新录用民警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基层一线单位,并至少工作三年。

6. 综合考虑实有人口变化情况、社会治安状况、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公安分局、派出所的设置。

7. 推行机关人员支援基层民警参与执行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敏感期巡逻执勤等工作模式,健全完善下基层蹲点锻炼工作机制。

8. 统筹安排基层民警上下、内外交流,从严控制机关借调基层民警,确需借调的应当事先征得基层单位同意后报同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并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除技术专业专项外的其他新录用民警不得借调到机关工作。

9. 深入实施警情引导警务战略,创新打击犯罪机制,改革和完善勤务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用警,取消不必要的值班备勤、等级响应。依法依规安排民警轮班、调整和休假,战时状态一般应当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休息,切实保障民警基本的休息。

10.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保安业,努力促成司法员、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进驻基层所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一部分警力置换出来。

11.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关爱培训,优化生活保障,增强职业认同,充分激发和调动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进一步统筹专项行动,实现治理常态化

12. 综合分析评估社会治安形势,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凡组织开展涉及多个部门、警种的专项行动,要提交本级公安机关党委统一研究、科学安排,从严控制、动态审批。

13. 部署专项行动不搞一刀切大呼隆,不提有悖于客观规律、难以实现的目标,避免人海战术,鼓励因地制宜,提倡常态治理。正确处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不大抓大放,也不养痈遗患,反对无所作为,严禁弄虚作假。

四、进一步整肃会风文风,克服形式主义

14. 严格落实会议计划编报审批制度,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召开会议优先采用电视电话方式,简化形式,合理确定参会范围,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杜绝文山会海,切实改进会风,控制会议规模,压减会议材料。各类单项业务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基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5. 统筹规范各类培训,避免重复培训、多头培训。坚持素质强警,以市、县级公安机关为重点,改进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加强基本技能战术、现场警务指挥、常见警情处置和体能等警务技战术训练,提高实战本领。

16. 推进办公自动化,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上传下达,提高公文质量和时效。准确确定文件密级、紧急程度,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解密工作。

五、进一步压减报表材料,力求少而精

17. 加强公安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按照互相衔接、不得重复的原则和要求深入清理各类统计报表,严禁随意制发统计报表。

18. 清理各种不必要的登记本、台账、表格、簿册,从严控制要求基层所队上报工作总结、情况说明、自评报告、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材料,取消不必要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指标打分排名。

19. 及时组织对基层所队档案进行鉴定,按照规定予以销毁、移交。尽可能免费发放各类学习资料、提供电子文档,禁止摊派发行订购报刊、书籍。

六、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能

20.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健全与检法机关追诉定罪标准相协调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完善执法指引,简化行政案件办理程序,优化不科学的执法环节、文书和要求。

21. 科学确定专业警种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分工,实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提升侦查工作专业化水平,引导派出所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治安管理、基础防控和便民服务上。

22. 加强案件异地协查工作,强化全国一盘棋观念互相支持配合,进一步明确协查时限、规范协查流程,推进协查工作信息化,加强网上追逃工作,减少民警不必要的出差办案。

23. 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加强办案信息数据关联共享,减少纸质文书案卷,方便基层送审报批。

七、进一步改进检查考核问责,提升工作实效

24. 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办,提升执行力。提倡综合检查、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25. 实行公安业务考核归口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下达罚没款数额、刑事拘留数、行政拘留数、发案数、退查率、破案率等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将非警务类指标及经查不属实举报投诉从考核体系中剔除。改进警务评议工作,增加群众评价、第三方评估的权重,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的科学性。

26. 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鼓励和保护民警严格依法履职。对于紧急情况时出现的执法过度、过失责任,应当实事求是对待,不因舆论炒作而加重对民警的处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依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不搞唯结果论,不搞扩大化,少用慎用一票否决。民警非因主观故意导致执法过错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用辞退或者开除处分。

八、进一步强化精细服务,回应基层需求

27. 上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开通服务基层信息平台、答问信箱,开辟机关与基层联系沟通、问需于警的直通车,公开办事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实行限时服务,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28. 坚持科技强警,深入实施互联网+”警务战略,整合行业数据和资源,扩大内部共享信息,加快警综平台、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警务通功能,加强现场勘察等现场执法类APP程序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深度应用,结合实际装备智能专用设备,进一步优化自助服务。

29. 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安全工作规范,根据执法执勤实战需要及时调整民警装备配备标准,加快研发列装管用、实用、好用的非致命性武器等新型装备,加强和改进应急调拨工作,合理配备警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加强警用车辆的维护管理,定期为基层调配更换警用装备。

30.健全完善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基层评机关制度,定期检查通报为基层减轻工作负担情况。公安部各警种部门和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要梳理基层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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