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0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7.6%;起诉7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1%;五类侵财犯罪起诉24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9%;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13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54名的8.4%;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34串65人276案;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2%;破获涉专案3起、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3.1%和34.8%;破获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侵财案件21起,起诉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侵财犯罪嫌疑人16人;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062次,公安厅刊发简报14次;破获部省市挂牌督办案件50起;返还涉案财物2200余万元。
其中,今年5月1日至7月7月31日期间,共破获盗抢骗(不含电信诈骗案件)332起,完成目标任务16.6%;抓获盗抢骗犯罪嫌疑人229人,完成目标任务22.9%。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2017秦鹰“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考核办法》,经市公安局“专项办”考核,“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战果排名为:第一名紫阳;第二名汉阴;第三名旬阳;第四名汉滨、石泉;第五名岚皋、平利;第六名宁陕;第七名白河;第八名镇坪;第九名恒口;第十名高新。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7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打击网络贩枪犯罪侦查工作培训、推进会在岚皋召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用“六个强化”对打击整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8月4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市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做好下半年公安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分别安排部署了打击制贩枪支犯罪“三个专项行动”。8月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在旬阳县公安局呈送的《县公安局破案挽损两手抓为群众追回并发还涉案钱物1940余万元》送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破案必追赃、赃物必返还。旬阳聚焦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一手抓打击破案,一手抓追赃返还,得到党委政府肯定,赢得人民群众点赞,特提出表扬!要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推介宣传,把旬阳公安品牌打造更响亮”。8月15日,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安新在公安厅“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安康市公安局“十条措施”强推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上,做出重要批示:“安康市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目标高,任务实,措施力,值得表扬肯定,厅专项办要及时总结指导全省”。8月22日,杨尚伟副市长对汉滨分局协助浙江丽水警方抓获多名盗窃犯罪嫌疑人作出重要批示:“汉滨分局和浙江丽水警方密切配合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一区域性犯罪团伙,是刑侦协作的典范,向全体参战民警致敬!望再接再厉,把‘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推向高潮,为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0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7.6%。其中,平利破案21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2.9%;汉阴破案26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1.1%;紫阳破案29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0.2%;汉滨破案70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7.1%;岚皋破案17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4.8%;宁陕破案8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9.4%;石泉破案16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5.2%;白河破案11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3.7%;恒口破案4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0.3%;高新破案39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9.7%;旬阳破案17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1.8%;镇坪破案1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6.3%。
2、起诉总数:全市共起诉7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1%。其中,石泉起诉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1.1%;汉滨起诉2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9.5%;白河起诉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5%;平利起诉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1%;紫阳起诉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7.4%;汉阴起诉7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6.9%;宁陕起诉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5%;镇坪起诉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8.1%;旬阳起诉7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7.6%;岚皋起诉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6.4%;高新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0.6%;恒口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4%。
3、侵财犯罪起诉人数: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24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9%。其中,镇坪起诉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7.1%;汉滨起诉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3%;紫阳起诉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7.7%;旬阳起诉3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4.1%;恒口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1.5%;石泉起诉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1%;汉阴起诉1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5%;宁陕起诉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8.4%;平利起诉1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5.6%;岚皋起诉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0.2%;白河起诉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7.6%;高新起诉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5%。
4、重刑率:全市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共13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54名的8.4%。其中,汉滨、旬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分别为9名和3名,均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60名和20名的15%;紫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1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8名的5.6%。
5、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全市共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34串65人276案。其中,旬阳3串12人54案;汉滨9串14人41案;紫阳8串11人59案;岚皋3串3人35案;汉阴4串8人32案;石泉2串4人19案;平利1串2人19案;白河、镇坪各1串2人6案;宁陕1串2人3案;高新1串5人1案。
6、打击电信诈骗:全市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2%。其中,紫阳破获1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88.9%;宁陕破获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25%;恒口破获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5%;岚皋、平利各破获6起,均完成目标任务的66.7%;旬阳破获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3.6%;汉阴各破获5起,均完成目标任务的55.6%;石泉破获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3.3%;汉滨破获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0.8%。
7、打击涉枪犯罪: 全市共破获涉枪专案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3.1%。其中,岚皋、平利、旬阳各破获涉枪专案1起,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共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4.8%。其中,汉阴、石泉各起诉2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宁陕、紫阳、岚皋、平利各起诉1人,宁陕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紫阳、岚皋、平利均完成目标任务的50%。
8、24个重点地区整治:全市共破获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侵财案件21起,起诉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侵财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平利破案8起,起诉6人;旬阳破案3起,起诉2人;宁陕破案2起,起诉3人;紫阳、白河各破案2起,起诉1人;汉阴、石泉、岚皋各破案1起,起诉1人;镇坪破案1起。
9、宣传工作:全市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062次。其中,石泉263次;岚皋178次;汉滨121次;紫阳120次;旬阳89次;平利85次;宁陕56次;镇坪45次;汉阴39次;白河34次;高新、恒口各16次。公安厅简报刊发15次。其中,旬阳4次;汉滨、岚皋各3次;汉阴2次;石泉、宁陕、平利各1次。
10、盗抢骗破案及抓获犯罪嫌疑人:今年5月1日至7月7月31日期间,全市共破获盗抢骗(不含电信诈骗案件)332起,完成目标任务16.6%。其中,旬阳破获5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6.8%;石泉破获3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5.7%;紫阳破获4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5.3%;汉阴破获4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1.6%;恒口破获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5%;岚皋破获1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4.6%;汉滨破获10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3.5%;宁陕破获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3.3%;高新破获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2.5%;白河破获8起,完成目标任务的8%;镇坪破获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7.5%;平利破获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8%。共抓获盗抢骗犯罪嫌疑人229人,完成目标任务22.9%。汉阴抓获3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5.8%;旬阳抓获2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0.5%;恒口抓获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0%;紫阳抓获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5.9%;岚皋抓获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7.4%;平利、高新分别抓获15人和5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25%;石泉抓获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2.9%;汉滨抓获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8%;宁陕抓获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7%;白河抓获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镇坪抓获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攻坚不强、成效不明显、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石泉、白河、恒口、高新破案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旬阳、镇坪未达到三分之一。
2、除石泉、汉滨、白河、平利外,其余县区起诉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高新、恒口未达到三分之一;除镇坪、汉滨、紫阳外,其余县区侵财犯罪起诉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岚皋、白河、高新未达到三分之一。
3、除汉滨、旬阳、紫阳外,其余县区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均为“零战果”。
4、恒口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零战果”。
5、汉阴、石泉、汉滨破获电信诈骗案件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镇坪、白河、高新“零战果”。
6、除岚皋、平利、旬阳外,其余县区破获涉枪专案“零战果”;汉滨、镇坪、旬阳、白河、高新、恒口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零战果”。
7、汉滨、高新、恒口24个重点地区整治“零战果”。
8、全市所有县分局破获盗抢骗案件及抓获盗抢骗犯罪嫌疑人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
9、7月27日,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考核项目资料的通知》(安公刑发[2017]208号),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之后,市局专项办先后多次督促上报。截至目前,高新分局仍未报送7月份相关资料,在此提出通报批评,扣取相应分值。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根据省厅要求,今年破获现案和年内月前积案总数要同比增加30%以上,各县分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尤其强化信息研判,加大破案攻坚。要重点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研判、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是零战果的县区,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追逃。要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五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要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斗争取得的战绩。同时,要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排名通报表(二).xls
安康市公安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