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工作概述(一月)
一、接警处置情况
2018年1月份全市共发诈骗类案件54起,其中电信诈骗案件53起,止付金额4.53万元,冻结金额3.05万元;通过电话预警成功阻止案件发生30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20.24万元。
典型冻结、止损案例:
2018年1月25日,电信诈骗预警监测平台推送的信息显示张某疑似正被电信诈骗,中心迅速指令旬阳县城郊派出所民警联系张某,失败后迅速前往各银行网点寻找,在一银行柜台前将准备汇款的张某找到并及时劝阻,避免了12000元的损失。(旬阳县城郊派出所)
二、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起,环比上升3.92%,损失金额81.29万元,单起案件最高金额达4.056万元,为汉滨欧莎被人以兼职、刷单方式诈骗4.056万元。
2、全市各地情况:发案数前三为:汉滨区14起、紫阳县7起、石泉县6起,其中案件占比分别为:汉滨区26.41%、紫阳13.20县%、石泉县11.32%;涉案资金前三为:汉滨区19.01万、紫阳县10.18万、石泉县8.32万,其中涉案资金占比分别为:汉滨区23.38%、紫阳县12.52%、石泉县10.23%。
三、案件特点分析
1月份发案最的案件分别是“冒充购物客服诈骗”(14起)、兼职、刷单诈骗”(12起)、“信用卡类诈骗”(6起),其中:“冒充购物客服”发案数最为突出,表现为:接到冒充购物网站客服人员电话或添加冒充客服微信,以购物物品丢失、损坏、有问题等各种理由,通过转账扫码方式被诈骗,占全部诈骗案件的26.41%,环比上升92.85%。
另外,1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熟人、领导”较上个月环比下降25%、“冒充公检法”较上个月环下降83.33%。
春节将至,近期冒充购物客服诈骗上升明显,在对此类案件梳理、研判中了解骗子常用的手段:冒充商家客服或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打电话告知买家商品质量有问题、缺货、损毁、丢失等理由,添加受害者QQ号、微信号,以链接或者二维码的形式退款,骗取手机验证码,实施诈骗活动。请各区县多利用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针对性专题宣传,避免同类案件继续上升。
四、平台运行情况
1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794起(包括一案多账号录入),环比下降1.12;案件录入率52.3%,成功止付12起,环比下降71.42%;止付金额5392.44元,环比下降98.68%;成功冻结3起,环比上升200%;冻结涉案银行卡金额30560元;明细查询358笔,环比下降13.73%,持卡查询98笔,环比下降30.98%。
一月份各县区录入情况 单位 发案数 录入数 录入率 止付成功 止付金额 冻结成功 冻结金额 刑侦支队 5 1 20.0% 5 729.03 1 30424.09 汉滨 11 3 27.27% 0 0 0 0 汉阴 10 5 50.0% 2 4544.32 0 0 石泉 7 6 85.71% 1 28.06 0 0 宁陕 0 0 0.0% 0 0 0 0 紫阳 6 4 66.6% 0 0 0 0 岚皋 4 2 50.0% 1 8.14 0 0 平利 4 2 50.0% 1 73.99 1 133 镇坪 0 0 0.0% 0 0 0 0 旬阳 4 3 75.0% 2 8.9 1 3 白河 4 3 75.0% 0 0 0 0 第三方 5 5 100% 0 0 0 0 合计 60 34 56.66% 12 5392.44 3 30557.09